发布时间:2024-05-24 15:58作者:张丹来源: |
2023年11月30日,《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部关于保护传承地方传统戏剧的地方性法规。
汉调二黄是我市历史悠久、流传广泛的大型地方剧种,是汉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传承和发展好汉调二黄,对于提升安康文化软实力,繁荣汉水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安康市和各县(市、区)实施了汉调二黄剧种保护工程,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地方戏曲剧种一样,在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文化多样性的冲击下,汉调二黄艺术发展面临专业人员短缺、院团创造力不足、市场萎缩等问题。
为此,《条例》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在人才、经费、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把“有效、管用”落到实处。同时,《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内容体量较小,条文追求精准管用,共计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的对象,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中的职责,加强对汉调二黄资源的调查和保护,实施清单保护。加强汉调二黄人才扶持和培养、汉调二黄的普及和宣传、汉调二黄设施建设等。
作为具有活态传承工艺的地方艺术剧种,守正创新是汉调二黄的生命。因此,《条例》在强调理顺职责、健全机制的同时,还提出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汉调二黄的保护传承、宣传和交流,鼓励合理利用、产业融合发展、运用数字化再创作等,推动汉调二黄艺术创新发展。
《条例》的出台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更好推动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相信能让汉调二黄艺术焕发生机活力,推动我市地方戏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