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鼓励机制的建议 | ||||||
编号 | 94 | 领衔代表 | 屈兰安 | 办理部门 |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市发改委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鼓励机制的建 议民营企业在安康市的慈善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在灾害救助、孤寡帮扶、助残助学等方面,积极发挥自身力量,以实际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安康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事实证明,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具有较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近年来民营企业大环境不容乐观,许多企业在面临生存困难的前提下,仍坚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在当前,我市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任务关键时期,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不仅有利于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加关注民生、关心社会、关爱弱势群体,更是推动社会和谐、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 议: 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从土地供应、设施配套、企业服务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这对于在公益慈善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来说,是一种肯定和鼓励,也将进一步激发他们投身公益的热情。 二、建议市财政局在采购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那些在公益慈善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制定相应措施将公益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考核体系。 三、市工信局重视民营企业信用评价建设。信用评价对于民营企业至关重要,很多企业都将信用分值视为自身发展的关键。公益行为纳入信用考核体系的做法能够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价值观,既积极履行爱心使命,发扬慈善精神,又通过参与公益事业提升了自身信用,将实现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的共赢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