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
名称 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
编号 102 领衔代表 刘晓霞 办理部门 市财政局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C
正文

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 

 

    随着城市化进程,近几年安康市江南中心城区车辆骤增,但由于安康经济欠发达等原因,安康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城区停车场较少,造成停车乱、停车难现象。一是中心城区停车场总量严重不足,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尤为突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高速增长,市区停车矛盾将日益尖锐。 二是生活小区停车矛盾不断加剧。老旧生活小区大都没有配建停车场,小区内的车辆大都停放在小区内的楼前楼后空地、小区内的道路两侧,经常阻塞小区进出的通道。大量私家车停在路边、造成居民出行不便和交通拥挤的情况,还有些车辆因无停车位长期占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造成很大安全隐患。

议:

         一、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区域加以调研、研判,建立信息库并结合实际情况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

二、根据闲置公共资产的位置、结构、面貌、因地制宜、投入适当资金进行闲置资产的优化和改造,使其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静宁社区老旧小区多,辖区内停车场数量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现解放路市民政局和卫生局已迁出,建议将这2处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配套设施使用。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夏锡宝
安财函〔2024〕3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复函

刘晓霞、马悦、成明、郑成吉、黄英、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0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区域加以调研、研判,建立信息库并结合实际情况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市财政局公产处自成立时,便对全市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覆盖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详细掌握面积、权属、使用现状、周边环境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账近年来,又多轮次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清查工作,为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薄弱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是市政府一直关注的问题,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公共空间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也符合市财政局公产处“拆公还公”的工作要求我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把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于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

二、“根据闲置公共资产的位置、结构、面貌,因地制宜,投入适当资金进行闲置资产的优化和改造,使其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的问题。   

市政府把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腾退的优质公共资源,全面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基础设施提升,优先用于停车场、绿地、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服务能力。近年来,中心城区金州路沿线单位的腾退用地,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共停车场、商业区人行步道和天桥、绿地等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质一是把原粮食储备库用地划拨给市第一小学扩建教学楼,原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划拨给安康中学扩大办学规模,缓解了城区“大班额”问题二是将临近培新小学、红旗小学和鼓楼小学市级 910 平方米的土地产权划拨区级用于改善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扩充了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三是将市保障中心所属西大街白庙巷 450 平方米土地产权划拨区级,用于老城办培新社区便民蔬果市场建设,有效化解了该处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及群众买菜难问题

近期,我处正着手将3处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于建设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一是汉滨区老城办东关社区北正街原直管公房,土地面积约742.29(1.11亩),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计划用于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门面房位于兴安小区西侧,上下两层共14间,证载建筑面积390.56㎡,证载土地面积:311.08㎡,两次公开招租均流拍,计划将此处使用权移交区公产中心,调剂用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是中心城区兴安小区改造,需拆除市级一处直管公房,目前市保障房中心正在协调原住户搬离及按《处置办法》有关程序报批。

三、“静宁社区老旧小区多,辖区内停车场数量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现解放路市民政局和卫生局已迁出,建议将这2处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配套设施使用”的问题。

一是按照《安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对市行政复议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及业务用房有关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将市民政局位于解放路34号办公大院临街4层和院内3层建筑约1755㎡移交市司法局管理使用,用于解决安康仲裁委员会和市国立公产处及安康市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业务办公用房。

二是按照市政府2023年第29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精神,依据陕西省财政厅《财政助推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源注入指南”规定和要求,已将市卫健委位于解放路28号原办公大院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移交市国资委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注入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67


复函
类别B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签发人:王孝成
安人办函〔2024〕74 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复函

刘晓霞、马悦、成明、郑成吉、黄英、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 议》(第 102 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大工作的关心和关 注。 针对您提出的“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江南中心城区 公产腾退区域加以调研、研判,建立信息库并结合合实际情况改 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该建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 委承办。预算工委经研究后已于 5 月 7 日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座谈 会,邀请提出建议代表和市财政局、市保障房中心、市城投公司 等相关部门参加。各部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释:一是 按照《安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政府 2022 年第 5 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对市行政复议和仲裁委员会办公 及业务用房有关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将市民政局位于解放路 0 2 0 34 号办公大院临街 4 层和院内 3 层建筑约 1755 平方米移交市司 法局管理使用,用于解决安康仲裁委员会和市国立公产处及安康 市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业务办公用房。二是按照市政府 2023 年第 29 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精神,依据陕西省财政厅《财政助 推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 源注入指南”规定和要求,已将市卫健委位于解放路 28 号原办 公大院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移交市国资委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监 管体系,注入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下半年,我们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调研,届时 邀请您参加相关调研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 作中向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