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提高村社干部待遇并为其建立社会保险的建议 | ||||||
编号 | 219 | 领衔代表 | 徐胜访 | 办理部门 |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委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D | |
正文 |
关于提高村社干部待遇并为其建立社会保险的建议
村(社区)委会是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和服务工作。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到各项政策的最终落实,小到村民的矛盾纠纷,都要落到村(社区),可以说,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建设和社会稳定等都离不开村(社区)干部的辛勤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村(社区)干部的收入一直不高。以紫阳县为例,村党支书记主任一肩挑每月工资3200元,文书每月2800元,副主任、副书记每月2400月,根本无法维持家庭生活开支。 因工作任务繁重,加上工资待遇不高,村干部多数都是年龄偏大,部分村社干部已流露出消极怠工的思想,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也鉴于以上原因,大多年轻知识青年都不愿意到村(社区)任职,因村社干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思想僵化、创新能力弱等,跟不上新时代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的步伐。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适当提高村社干部待遇,并为村社干部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以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更好为农村发展、建设新农村更好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