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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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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的建议
名称 关于支持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的建议
编号 60 领衔代表 刘世元 办理部门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B
正文

关于支持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的建议

 

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是“水利工程补短板”供水保障能力建设的“小型水源工程”,也是中省水利发展政策支持项目、全省“十四五”期间重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100项重点水利工程和全市“十四五”水利规划重点水利建设工程之一,项目总投资估算2亿元,建成后可解决池河集镇社区及周边村组受水区域2.04万人口、3万头牲畜的安全饮水,以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目前,市发改委以安发改农经〔2021〕680号对该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但由于县级财力十分紧张,迫切需要市级层面予以支持和帮助。

 议:

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该项目的前期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同意该项目先办理征用地、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再缴纳征地拆迁、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相关费用),增大资金扶持力度。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显放
安自然资函〔2024〕172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的建议》(第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良田村青山沟,已取得《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泉县青山沟水库及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改农经〔2021〕680号)。该项目建设对改善区域水资源供应能力、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拟永久占地12.9427公顷(含淹没区4.4427公顷),其中耕地4.8193公顷、林地6.87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880公顷、农村宅基地0.2640公顷。

二、用地手续办理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规定,建设单位已来函申请开展联合选址。经对接,由于本项目坝址方案暂未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项目范围未定,土地审批前期手续暂时无法推进。

石泉县水利局已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已开展用地预审报批组卷工作。目前,已完成地质勘探,正在积极办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项目可研、林草地占用、地质灾害评估、水保等相关建设用地审批前置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重点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服务能力,高质量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扎实落实专班推进、专人盯办、全程指导、台账管理、跟踪服务等措施指派专人跟踪指导服务,按项目进度全流程跟跑,对用地报批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及时跟进解决,推动报批服务做精做细,确保用地报件报得出、批得回。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