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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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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的建议
名称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的建议
编号 222 领衔代表 姜莉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的建议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全市全面开展了耕地流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生产实际不同,普遍存在流出耕地治理后生产条件差、无人耕种、容易发生“二次撂荒”等不确定因素。

建议:

1、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实地现状分类开展流出耕地治理,重点对深山老林、石坎陡坡、交通不便、立地条件差以及零散碎片化等不适宜种粮地块,积极推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之间的调整置换和有序流转,确保耕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实至名归”。

2、加大政策支持。建议市级统筹切块一定比例的巩固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流出耕地治理成果,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各相关部门统筹涉农政策项目,出台支持流出耕地复耕种粮的强有力政策措施,有效引导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自觉参与复耕种粮,确保流出耕地有人治、有人种、有人管、有人扶、不撂荒。

3、强化基础建设。对易地搬迁、交通不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治理面积相对集中的流出耕地,按照一地一策、设施配套的办法,集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相关项目,全面改善耕种条件和生产环境,积极引导种粮主体和粮农“回流”耕种,力争治理一块、提升一块、稳定一块。

4、探索有效机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落实,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有效机制,适时启动“山上换山下”政策改革试点,持续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和政策环境,着力构建堵疏结合、奖惩并举、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的耕地流出治理工作机制,确保流出耕地治得好、管得住、有效益、不反弹。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显放
安自然资函〔2024〕166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22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的建议》(第222号)收悉。衷心的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耕地保护职责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我们认为该建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安康市耕地保护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借鉴和问题导向。现就建议涉及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扛牢耕保责任。强化理论武装市局党组中心组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工作统筹。提请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耕地保护工作,系统分析问题、研判风险、部署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数次对耕地保护工作做出批示指示,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稳增长调度会,不定期听取汇报、部署推动。严格督导考核委、市政府建立厅级领导包抓耕地保护责任机制,我局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一线督导核实处置、占补平衡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持续推动耕地恢复。紧盯耕地保护考核目标,以核实处置工作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统筹部署。市田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下发耕地保护任务,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及时反馈督导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召开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安排整改任务、编制整改方案,精准制定“作战图”。强化举措。市县镇三级均成立了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指挥调度、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从6月下旬开始,实行日报告、周排名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半月一调度、分管领导一周一调度、联县(市、区)厅级领导定期开展督导。截至目前,市政府主要领导已调度6次,分管领导调度10余次,联县厅级领导先后到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合力整改。结合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面提取和分发了耕地流出图斑,各县区全面认领,逐地块进行核实比对,切实厘清耕地流出实际情况,逐图斑明确整改措施。针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召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就退耕还林、“非粮化”等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共商整改措施,明确耕地恢复工作方法,指导县(市、区)开展整改。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恢复耕地10.33万亩,耕地数量比上年度增加5.57万亩。恢复补划永久基本农田8.83万亩(其中恢复3.16万亩,补划5.67万亩)。践行承诺。严格按照上级下发承诺图斑,要求县(市、区)全面提取、逐一核实、逐地块落实耕种责任人和包抓领导,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承诺地块一个不漏,有人管、有人种。市田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耕地保护督导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承诺耕种工作的提醒函》,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全部参与,抽调40余人,组成12个督导组,先后开展4轮督导。

(三)强化机制建设,持续巩固耕保成果。坚持以田长制为抓手,全面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源头管控。完善耕保田长制度先后印发了《安康市田长制市级联席会议等五项制度》《安康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田长制体系。明确市级田长2人、县级田长24人、镇级田长269人、村级田长1752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建立。坚持探索创新,在石泉县试点推行网格化智慧田长制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奠定了基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规划管控和用地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及占用耕地超规定比例的项目进行专题论证。在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中,把是否落实补充耕地、是否符合土地征收政策作为前置条件进行会审。严把临时用地准入关口,制定了市级审批临时用地细则,严控临时用地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管控,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进行补划,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落实执法监管制度。定印发《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利剑”作用,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良好秩序。按照“月清、月核、年度评估”要求,抓好会商研判、市级审核、警示提醒、驻点督导等工作,履行好发现、报告、告知、处置等法律职责,做到依法履职、尽责免责。综合运用立案直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探索试行“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立台账、重点督办、销号管理,穷尽手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我市理论后备资源仅有12000亩,补充耕地来源少。全市补充耕地数据库指标仍为负值,落实“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难度大。

(二)补充耕地项目管护困难。我市具备良好自然条件的后备资源早已开垦为耕地,新开发补充的耕地土壤肥力较差、加之大都远离集镇和村庄,缺乏持续耕种,管护难以为继,存在不同程度撂荒。部分地块在脱贫攻坚期间已种植果树、茶树及经济作物,大部分已经产生效益,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群众对实施整改意见很大,短期内难以恢复。

(三)耕地持续撂荒复耕难度大。由于大部分耕地基础设施不便利,机械耕作困难,耕地质量总体偏低,农业种植投入较高和粮食产出效益不高,加之农民对土地耕种和保护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大部分年轻农民都进城或外出务工,农村现存的土地耕作者大多为老年人及妇女,家庭劳动力不足,造成大量的耕地及基本农田闲置、荒芜、野草灌木丛生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安康市近年来因脱贫攻坚实施的生态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社区集中安置,不再依赖原有土地生产生活而造成耕地荒芜或变为林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目标考核。结合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带位置下达各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建立耕地保护“一张图”,层层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考核,确保耕地数量保持稳定。

二)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安康市田长制实施方案,组建市级田长制办公室,制定市级田长制相关制度,抓好田长制推行日常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建立田长制,全面落实巡田、田长公示和信息公开机制,织牢耕地保护网格。争取市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尽快印发,建立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奖惩并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严格用途管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严格规划监督实施,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地管制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建设的约束作用,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面稳妥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做好县级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继续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加强执法监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定位,解决自然资源基层执法机构队伍存在“身份不明、职责不清、力量分散、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完善出台自然资源“裁执分离”办法或指导意见,解决违法成本低、执行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予以支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4〕153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222

建议的复函

 

姜莉代表

领衔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的建议》(第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积极履行抓粮食生产保粮食安全主责主业,聚焦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目标,深入实施两藏战略,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投入,有效促进全市粮食增产、粮农增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333.12万亩、产量74.01万吨。我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确保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龙头工程,大力实施宜机化改造、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18.18万亩;开展耕地撂荒统筹利用复耕复种5.2万亩;实施农机补贴资金377.638万元,申请补贴机具6819台(套),受益农户5713户,带动农户购机总价2643.45万元,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41.5%,郑时平、胡洪申入选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名单。目前,全市上下正奋力抓好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撂荒地治理以及农业灾害防范等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的建议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安康市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打出一套抓粮食生产保粮食安全的组合拳,明确各县(市、区)要把巩固衔接补助资金10%以上用于支持粮食生产,要把资金、人员、技术、资源等要素向粮食生产聚焦。我市印发的《安康市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完善种粮政策奖扶机制,将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优先投向粮食规模化经营,推动资源聚集、要素叠加。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百社引领百场示范”创建活动,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92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1120万元,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强化基础建设”的建议

2023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成18.18万亩。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自然资源、水利联合下发《陕西省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新建项目必须全部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与新建项目接壤区域,尽可能做到集中连片“对落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以及与之毗邻的零散园地、耕地或其他农业用地,可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后备耕地资源,一并纳入建设计划,提前安排实施”。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增补充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试点工作流程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4〕276号)文件要求,安康市已开展补充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试点工作,试点县设在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试点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督促指导试点县严把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关,科学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严格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及指标核定,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一次性建成数量真实、质量可靠的高标准农田。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继续加强与省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衔接沟通,争取更多粮油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加大市级粮食支持资金投入,同时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安康市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情况,确保地有人种,种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