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快落实普惠托育服务资金补助的建议 | ||||||
编号 | 1 | 领衔代表 | 胡媛媛 | 办理部门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卫健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加快落实普惠托育服务资金补助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托育服务作为生育支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同时还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中明确了通过补助方式支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及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发展,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每个托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补助。 实际问题:我市共有托育机构117家,备案通过只有54家,我市普惠性托育服务费用低,管理经营支出高,收入与支出差额较大。基本的房租水电人员服务费等多项开支压力大,一直亏损,导致多所托育园停学停业。同时市场经营环境的下坡,托育办学环境也面临服务上多种问题。 建 议: 1.上级财政积极落实对备案通过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资金问题,可参考外省市区补助方法,按一次性补助或托位学期制补助。 2.减免房租及降低托育水电收费标准, 可根据普惠托育举办方房屋租赁合同,给予相应补助。 3.免费提供师资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及评选年度普惠性托育示范园并给予激励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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