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对宁陕县“引汉济渭”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的建议 | ||||||
编号 | 116 | 领衔代表 | 廖蔚娜 | 办理部门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加大对宁陕县“引汉济渭”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的建议 宁陕县地处秦岭中段南麓,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辖11镇7万人,森林覆盖率96.24%,全境位于秦岭范围内,国土面积31.85%划入秦岭核心区保护、40.33%纳入秦岭国家公园、61.9%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是“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地。“引汉济渭”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的水资源配置骨干项目,也是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受水区域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受益人口1411万。2023年7月16日,引汉济渭工程正式向西安通水。整个工程对实现陕西水资源优化管理、统筹关中陕北用水,促进陕南循环经济发展,治理渭河水生态环境,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陕县作为安康市唯一引汉济渭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县,引 汉济渭三河口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渭河水质状况,进而 影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此宁陕县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制 度,退出矿山35个,拆除小水电站39座,全力保障水质量安全。 宁陕也面临着生态保护、矿山修复、小水电补偿资金缺口大,发展空间受限,经济滞后的困难。 建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汇报争取省级出台“引汉济渭”库区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加大对宁陕县纵向生态补偿力度。支持宁陕县与关中地区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宁陕县生态保护予以补偿,实现供水区与受益区双向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