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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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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
名称 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
编号 169 领衔代表 吴颖 办理部门 金融监管总局安康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四个着力”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大力支持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增收致富2016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8.19万笔80.61亿元,2023年末,存量贷款6.33万笔29.8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支持帮助脱贫群众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其他信贷方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执行力度有所下降,各市(区)间覆盖率差异较大,未能有效支持脱贫户产业发展,也不能较好稀释存量风险,主要原因有考核的力度减弱,工作积极性下降,部分基层部门、干部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重视程度不高,推动落实不力。还有部分基层干部因惧怕脱贫小额信贷逾期率考核而拒绝签字盖章,导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渠道不畅。

议:

1.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乡村振兴部门应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凝聚多方力量增强工作合力,构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发放联动机制,用足用好信贷政策积极满足脱贫人口的合理信贷需求,持续做大贷款规模。

2.加强考核督导,做到应贷尽贷。乡村振兴部门加大对脱贫人口小额投放情况的考核,强化对脱贫小额信贷覆盖率低的(市)区进行督导、约谈,深入分析新增贷款增长放缓的原因,对症施策,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3.强化风险管控,守牢风险底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银行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充分调动与脱贫人口联系密切的群体参与贷款清收工作的积极性,配合银行摸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底数,突出清收重点和难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健康发展。

复函
类别A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康监管分局

签发人:王磊
安金监便函〔2024〕44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复函

吴颖代表

您好!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9号建收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分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梳理,根据分局监管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建议

分局严格落实“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分块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同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的沟通对接,及时梳理汇总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及时传导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及时传导中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结合安康实际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与市乡村振兴局协商,按照为民便民、提高工作效益的原则,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机制和发放流程,缩短办贷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加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信贷投放、贴息管理、风险管控及协作配合四个方面,协同政府相关部门、银行机构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文件、会议材料进行资料共享,实现政策互通、信息互联、工作互助。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分局编写《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巩固衔接政策工作手册》,经市巩固衔接办统一印制成册后分发给媒体、社会民众;分局分管领导在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题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就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进行重点解读分局组织辖内相关银行机构召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培训会,解读新旧政策异同、强调报表报送口径、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并指出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相关银行机构坚持政策上门、服务上门,通过制作散发宣传折页、政策“明白卡”、专题培训及微信、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关于第二条“加强考核督导,做到应贷尽贷”建议

分局加强同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共同推动安康辖内各县(市、区)及承办银行机构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一是加大督促指导。要求各承办银行机构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按照原分片包干“责任田”范围,履行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银行职责。2023年以来,分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工作3次,指导各县(市、区)及承办银行机构加强沟通对接,协同开展需求摸排,推动有效信贷需求及时满足,确保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应贷尽贷。截至2024年4月末,全市存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5630笔31.02亿元贷款规模保持全省第一。二是加强监测通报。建立“月监测、季通报”制度,按月监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和逾期情况,发现风险苗头隐患及时进行提示。针对安康辖内县(市、区)和银行机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按季与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工作情况通报,并通过监管约谈、监管提示、现场督查和电话督导等方式,共同指导各县(市、区)和银行机构切实落实政策,全力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防止隐患问题转化为现实风险。三是坚持调研推动。2023年以来,分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前往安康10个县(市、区)开展巩固衔接实地督帮工作,就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调研指导;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以及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汇报、协调共商,有针对性地改进。四是推动工作落实。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巩固衔接督帮问题反馈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工作推进会,通报2023年以来督帮发现问题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所面临的的风险挑战,对下一步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监管要求。

三、关于第三条“强化风险管控,守牢风险底线”建议

分局持续强风险管控力度,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定期开展到期情况摸排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银行机构对到期贷款加强风险研判和分类处置,严控逾期风险。一是坚持规范使用。指导相关银行机构管控好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规范使用,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做到“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了”。二是掌握风险底数。督促相关银行机构持续深入摸排逾期风险情况,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清收化解措施,多措并举,加大逾期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严控逾期风险。2023年以来,共向相关银行机构下发金融监管提示通知书5份、非现场监管提示单4份,并就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风险问题监管约谈一家银行机构。截至2024年4月末,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贷款266笔1011万元,逾期率0.33%,低于监测红线。三是加强联合清收。继续加强银政协同联动,充分运用“四支力量”,加大联合清收组织力度,采取经济、行政及司法等综合手段,对逾期贷款、不良贷款依法依规组织清收。四是及时风险代偿。督促相关银行机构加强与县(市、区)政府部门协调沟通,对到期确无偿还能力、且不符合续贷展期条件的,及时启动财政风险补偿代偿机制,防止逾期率持续攀升。截至2024年4月末,全市财政风险补偿金累计代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02笔2029.96万元,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启动了代偿程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辖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传导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梳理汇总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关银行机构的督促指导,精准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提档升级二是指导相关银行机构加强与镇村的协同配合,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需求摸排,推动有效信贷需求及时得到满足,确保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三是加强贷款管理。督促相关银行机构坚持入户调查,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精准放款、精准管理和精准跟踪服务,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于产业发展,有效发挥金融助力防规模性返贫和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四是持续做好逾期风险防控工作。督促相关银行机构持续强化对风险隐患的监测分析和分类处置,加强与县(市、区)政府协调沟通,多措并举做好逾期贷款清收化解,实现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关心支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分局将继续扎实引领辖内相关银行机构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把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建议、关注和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安康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2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4〕144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9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169号建议的复函

 

吴颖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第16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不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强化风险防范,在各县(市、区)和相关承办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为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构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发放联动机制,用足用好信贷政策积极满足脱贫人口的合理需求,持续做大贷款规模”的建议。

巩固衔接期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充分发挥小贷政策落实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加强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的有效对接,不断强化对县(市、区)的督帮指导,全面压实县、镇、村和经办银行责任,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一是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座谈会,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重申相关部门和镇村工作职责,压实信贷政策宣传、贷款投放,资金使用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责任。三是扎实开展有效信贷需求摸排,先后于2023年9月、2024年3月开展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底,指导各县(市、区)对于有信贷需求且满足发放条件的,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提升办理效率等措施,落实“应贷尽贷,能贷快贷”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农户贷款发展产业的需求;对于有信贷需求但不满足发放条件的,分类整理原因,共同制定帮扶措施,推动向有效需求转化。截至2024年5月末,全市当年新增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8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7.7%),累计发放85.5亿元,存量贷款30.62亿元。

二、关于“加大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情况的考核,强化对覆盖率低的县区进行督导约谈,深入分析新增贷款增长放缓原因,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的建议。

为持续强化小额信贷管理,全面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予以推进落实。一是强化调度通报。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每月汇总分析县(市、区)小额信贷运行情况,每季度印发《小贷运行情况通报》,对小贷投放、贷款到期以及逾期率等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倒逼县(市、区)全面落实信贷投放责任;二是强化督帮指导,结合巩固衔接重点工作季度督帮,将小贷政策落实纳入督帮范围,及时发现县(市、区)在政策宣传、小额投放、贷款用途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每年坚持把小贷政策落实纳入县(市、区)巩固衔接工作考核,将获贷率、新增贷款规模、余额户数占比、逾期率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全面反映各地工作成效,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2023年,全市新增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94万笔9.12亿元,存量贷款6.33万笔29.8亿元,贷款增量及存量均居全省前列。全市累计获贷率24.2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5个百分点,贷款余额户数占比22.7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5个百分点。

三、关于“强化风险防控,大力支持银行风险防控工作,充分调动与脱贫人口联系密切的群体参与贷款清收工作的积极性,配合银行摸清风险底数,突出清收重点难点,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健康发展,守牢风险底线”的建议。

为切实做好小贷风险防控,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积极指导县(市、区)完善风险防控方案和风险补偿金代偿机制,建立月研判和季通报制度,实时调度县(市、区)小贷逾期情况,对于逾期率较高的县区,及时下发提醒函,督促指导县(市、区)持续加大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和逾期贷款处置力度,有效防范逾期风险。截至2024年5月末,全市小贷逾期贷款347笔1343万元,逾期率0.44%,低于0.5%的监测红线,风险总体可控。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将持续加强小额信贷逾期风险监测,指导县(市、区)每月排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风险情况,将到期贷款以任务清单的形式下发到镇(办)及银行机构,切实发挥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大到期贷款清收力度,积极落实风险补偿金代偿政策,全面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确保逾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