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 | ||||||
编号 | 169 | 领衔代表 | 吴颖 | 办理部门 | 金融监管总局安康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力脱贫户增收致富的建议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四个着力”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大力支持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增收致富,2016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8.19万笔80.61亿元,2023年末,存量贷款6.33万笔29.8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支持帮助脱贫群众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其他信贷方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执行力度有所下降,各市(区)间覆盖率差异较大,未能有效支持脱贫户产业发展,也不能较好稀释存量风险,主要原因有考核的力度减弱,工作积极性下降,部分基层部门、干部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重视程度不高,推动落实不力。还有部分基层干部因惧怕脱贫小额信贷逾期率考核而拒绝签字盖章,导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渠道不畅。 建 议: 1.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乡村振兴部门应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凝聚多方力量增强工作合力,构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发放联动机制,用足用好信贷政策积极满足脱贫人口的合理信贷需求,持续做大贷款规模。 2.加强考核督导,做到应贷尽贷。乡村振兴部门加大对脱贫人口小额投放情况的考核,强化对脱贫小额信贷覆盖率低的(市)区进行督导、约谈,深入分析新增贷款增长放缓的原因,对症施策,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3.强化风险管控,守牢风险底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银行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充分调动与脱贫人口联系密切的群体参与贷款清收工作的积极性,配合银行摸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底数,突出清收重点和难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