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拆除的建议 | ||||||
编号 | 66 | 领衔代表 | 刘晓霞 | 办理部门 | 市城管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 拆除的建议
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在前期无两违管控情况下搭建而成,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报而乱建或未批先建,无证施工和未办理质量监督,达不到技术规范。部分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随便搭建而成,质量、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临时建筑影响城市整体规划,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占用公共空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城市建设规划的有序性,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违章建筑乱建、乱搭,杂乱无章,影响了城市形象。给城市管理带来一连串问题。临时建筑存在环境脏乱差及出店经营等问题,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沿街临时建筑占用人行道,给周边居民及行人出行带来不便,辖区居民反映强烈。 建 议: 一、对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予以拆除,拆除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还路与民。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城市建设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进行宣传,形成群众懂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开发建设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调整利益分配政策或制度规定,对违规收益部分进行约束,使违建者得不偿失,从源头上遏制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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