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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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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拆除的建议
名称 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拆除的建议
编号 66 领衔代表 刘晓霞 办理部门 市城管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

拆除的建议

 

     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在前期无两违管控情况下搭建而成,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报而乱建或未批先建,无证施工和办理质量监督,达不到技术规范。部分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随便搭建而成,质量、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临时建筑影响城市整体规划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占用公共空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城市建设规划的有序性,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违章建筑乱建、乱搭,杂乱无章,影响了城市形象。给城市管理带来一连串问题。临时建筑存在环境脏乱差及出店经营等问题,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沿街临时建筑占用人行道,给周边居民及行人出行带来不便,辖区居民反映强烈。

议:

        一、对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予以拆除,拆除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还路与民。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城市建设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进行宣传,形成群众懂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开发建设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调整利益分配政策或制规定,对违规收益部分进行约束,使违建者得不偿失,从源头上遏制违建。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签发人:王毅
安城管函〔2024〕37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6号建议的复函

刘晓霞、马悦、黄英、李平代表

提出的《关于将静宁南路静宁小区周边临时建筑拆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4月市政府赋予市城管执法局违法建设查处职能以来,我局紧扣“市管存量、区管增量”的总体要求,组建“两违”工作专班,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敢于担当,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镇办、进社区(村)、进网格,以管克难,实施重心下移,落实执法人员派驻制度,增强镇办“两违”治理能力,主动作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两违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刘晓霞、马悦、黄英、李平代表反馈的临时建筑建筑拆除问题,一是抢抓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时机,对部分影响观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拆除。二是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对其他临时建筑在小区改造时进行统一规划,与小区改造和自然景观建设一并实施。三是协助街道、社区加强教育宣传,及时督办处置群众投诉违规搭建和新增临时建筑问题。

虽然我们针对中心城区、社区(小区)临时建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离刘晓霞、马悦、黄英、李平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和一网统管优势,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紧盯城区重点项目、棚改区域、重点地段“两违”苗头问题,持续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巡查检查强化“审批、监管、执法”环节衔接,防止“审管脱节、以罚代管”重复发生。特别将社区、城中村、城郊村及自建房作为管控重点,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实施违法建设销号管理,严控新增违章建筑。二是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管控。同时,加大两违管控政策宣传和法制宣传,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让依法管控、依法开发建设的理念深入民心、人心。三是严格落实巡查督办,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办理,持续固化“两违管控成效,确保两违管控持续向好,您们所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诚挚的感谢刘晓霞、马悦、黄英、李平代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理解、关注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