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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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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物业管理后续扶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物业管理后续扶持的建议
编号 206 领衔代表 梅勇 办理部门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后续扶持的建议

 

决战脱贫攻坚期间,安康市紧紧围绕搬迁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目标实现“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到“一方水土富一方人”跨越式发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5万户33.5万人,建成集中安置区742个。安置区人口密集,随着时间推移,小区出现环境卫生较差、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个别搬迁户楼房出现漏水、房屋裂缝、墙皮脱落等问题。部分安置区充电桩、停车场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且建成后缺乏日常运营、管理维护资金。搬迁群众由农村自给自足转为城镇社区生活状态,粮、油、蔬菜、水电等生活成本增高,对收取物业费大修基金有抵触情绪

目前省上每年拿出5000万元的基建资金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但安排到县级层面仅有100万元左右,市级未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且县镇财力有限,导致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亟待解决。

建议:

1、在进一步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设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加快“六小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短板、项目日常管护和运行提升安置区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市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预算易地搬迁安置区大修基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县级配套、集体经济收益及搬迁安置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渠道

3、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安康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基金安康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管理政策性文件,并指导各县区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王珣
安发改后扶函〔2024〕35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梅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物业管理后续扶持的建议》(第20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争取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保障有力,才能打硬仗打胜仗。我委近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提出“乐业才能安居”的重要指示,从搬迁群众“最需”处入手,在“最急”上发力,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连续5年以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点为统领性文件将各部门任务夯实、责任落实,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将部门、县(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成效纳入年终责任考核中,全力推进后扶工作。多次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衔接资金等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后扶项目。2023年,全市争取各类资金2.1个亿,其中后续扶持专项资金1450万元、苏陕协作5200万元、衔接资金1.3亿元、以工代赈等其他资金1685.3万元支持后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提升。

二、制定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政策性文件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基金管理工作,我委牵头统筹,市住建局深入县(市、区)就建立大修基金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起草《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财政、住建、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2024年4月,市住建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安住建函〔2024〕169号)的通知,对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基金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高效指导。截至5月底,各县(市、区)均已完成规范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出台。目前,已指导易地搬迁安置区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149家、引进物业服务企业205家,在全市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累计归集维修资金5000余万元,全市易地搬迁小区通过社会化物业管理、镇办社区托管等模式,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下一步,我委将以筹备召开全国后扶现场会为契机,提请政府专题会研究解决搬迁后扶资金保障难、物业管理和大修基金归集难等问题,结合关于陕西省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统筹市直相关部门在解决后扶项目、资金保障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衔接资金倾斜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工作。争取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导向、项目取向、资金投向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各类财政转移支持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提升上聚集,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着力解决搬迁社区产业就业、配套设施、管理维护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搬迁群众乐业安居。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7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谢成彦 夏锡宝
安住建函〔2024〕377 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206号建议的答复函

梅勇、田珍、张少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后续扶持的建议》(第 206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政策性文件问题

    “十二五”以来,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区 1364 个,其中“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 742 个,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为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后期管理工作,解决搬迁小区物业管理难点问题,2020 年市住建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制定了《安康市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

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易地搬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规模引导安置区业主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形式,参考商品住房标准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开展以政府资金保障为主,群众缴存为辅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安置区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试点工作。

       2024 年,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易地搬迁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安住建函〔2024〕169 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持续在业委会组建、引进物业企业管理及维修资金收缴等方面上精准发力、精准指导,截止目前,已指导易地搬迁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 149 家、引进物业服务企业 205 家,在全市推行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收缴工作,累计归集维修资金 5000 余万元,全市易地搬迁小区通过社会化物业管理、镇办社区托管等模式,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二、关于将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问题

     目前暂无省级政策明确要求市级财政将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加之市级财政当前面临还债高峰期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实际困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关于将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问题

     为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向纵深发展,2021 年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市本级每年筹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12 亿元,该资金可统筹用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安置点水、电、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引导各县(市、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主体的原则,用足用好各类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争取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坚持项目带动,突出重点,包装高质量项目进行申报,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财政部门也会一如既往,继续配合好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市级也将根据财力状况,不断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争取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

     再次感谢您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