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
编号 | 14 | 领衔代表 | 张乾英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中,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建设,把人居环境卫生治理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农村垃圾越来越多,没有配套的处理处置办法。具体表现在:(一)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易腐烂变质的农副产品、瓜皮菜叶、秸杆等生活类废品,现在又增加了塑料袋、废电池、农用膜、农药瓶、灯管、破衣烂鞋、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等有毒有害垃圾混合体。(二)农村人口居住密集的村庄院落,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都是村干部负责整理,缺少专项资金,乡镇财政没有预算资金,村达不到收集运转,都是整理面上,偏僻的地方基本上没有整治,更别说分散居住群众的区域。(三)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特别是集镇,人流量大,加之镇属单位,每天产生大量污水排放。 建议:增加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方面专项资金,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一些人口居住稍微密集的区域增加公益岗位人,对人口集中的集镇,社区,建议铺设污水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