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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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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
名称 关于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
编号 18 领衔代表 胡章学 办理部门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

 

一、背景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止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18.70%,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我国即将整体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党和国家历来关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三五”“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要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特别是在国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文件中,明确要求“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建设,以满足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综上所述,建设老年医院,即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也是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对健康需求的基本保障,更是关爱“一老一小”,落实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

二、建设老年医院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据统计,安康市2022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约占20.98%,整体老龄化程度及老龄化趋势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市老龄健康服务产业蓬勃开展,同时我市不断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已建成安康市儿童医院、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安康市传染病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但对人口占比达20%以上人口的老年群体,却没有专门的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经调研,目前仅安康市中医医院一家医疗机构设置了独立的老年病科,总体来看,市域内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滞后,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管理和多学科诊疗等老年健康服务基础薄弱,老年人就医体验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区域内老龄人群的健康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和康复护理方面能力较差,中医药参与率极低,现有的医疗保障能力不能满足老年群体医疗方面的需求,亟待提升老龄群体健康保障能力。

面对国家整体安排部署和安康市整体老龄化程度严重的紧迫形势,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安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特别在《安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全面提升优质医疗服务能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眼科、肿瘤、消化、心血管、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院(诊疗中心)建设。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加强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提供了具体工作指引。

建议

(一)将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安康高新区中医医院)改建为安康市老年医院。

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安康高新区中医医院)于2021年6月25日全面开诊,业务用房面积7.8万平方米,住院床位规模800张,现已开放床位400张。内科、外科等门诊住院科室和医技检查科室设置齐全,尤其是老年病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科等老年相关学科综合实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全市首批唯一的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由该院老年病科承担。将该院改建为安康市老年医院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

建议参照安康市儿童医院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将安康市老年医院设置为副县级单位,配备相应领导职数,由安康市中医医院代管。以安康市老年医院为龙头,加快全市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整体建设水平,将老年医院建设成为区域老年病科研、教学和医疗中心。

(二)尽快建立多部门联席机制。

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科学规划老年医院的布局,加强老年病专科人才培养,加快整体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氛围,确保老年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二是相关部门加快老年病医院单独设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调查研究;三是高新区管委会以改建老年病医院为契机,加快理顺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建设中政府、房屋租赁房和医院之间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化解公立医院运行风险。

(三)加快老年康养示范项目建设。

与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相连的另有一栋40000平方米的康养大楼正在面向社会招商。安康市老年医院一旦建成,该项目具有将医疗与康养深度融合的独特优势,为市域内康养建设提供强大的医疗保障,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病防治、健康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建设成为安康市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惠及安康老年百姓。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4〕98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

胡章学代表:

您提出的《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第18号)收悉,关于建议第三条中“加快老年康养示范项目建设”,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工作,通过狠抓养老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供给,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创优养老服务品牌,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3年底,全市市级和十县(市、区)实现公办老年公寓全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0个、覆盖率93%,农村互助幸福院1345个、覆盖率80%。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24家,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2.5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78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5张,达到国家规划标准。

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共计52家,拥有床位数总计5813张,其中医疗床位数1654张,养老床位数4159张;养老机构入住量为13830人次;医疗机构为老人提供服务数量12408人次。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141对,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173对。有6家养老机构、12家县级医疗机构和525家镇村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全市医养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医院办老年病科、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养老机构与医院签署诊疗绿色通道的养老机构,涉及业务包括失能老人、失智老人等。

为推进老年康养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创制。编制完成了《安康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出台了《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养老服务惠民八项实事》贯彻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我局近期还起草了《安康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各地民政、卫健部门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起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协调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养老服务投入,积极对接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合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三是规范用地供应。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对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般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控制在3公顷以内。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以内。四是加强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旅游”,大力推动旅居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我市已与黑龙江七台河市、西安市签订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老年人康养转介合作。建立省级旅居养老示范基地9个。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加强与卫健、医保部门沟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或与公立医院合作设置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护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增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医疗服务能力。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护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二是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适老化与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增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强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三是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筹划建设全市失智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四是探索建立养老产业群,形成养老服务规模效应,实现养老服务产业链条的延续和发展,形成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一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开展调研,在民政部门职能范围内予以最大的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安康市民政局

2024年615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安卫函〔2024〕92 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18 号建议的复函

胡章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第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要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保障老年人健康打下坚实基础。国家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和规划,要求完善老年医疗 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 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同时,国家卫健委指出:按照当前疾病分类原则,老年疾病不是 单独的一类疾病,包含了多种疾病。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老年病专业属二级科目,可作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予以支持 建设。在制订相关疾病医疗质量安全要求时已经将患者年龄作为 参考因素之一,并在部分年龄特点明显的疾病中进行了细分,拟不再单独制定老年疾病质量控制标准。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中省老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提高“一老一小”服务水平。一是《关于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全市18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老年 医学科,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汉滨、汉阴、石泉、平利、高新实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全覆盖,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9%;全市已创建171家省级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全市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率为 100%。二是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开展失能评估和健康指导服务,失能状况评估完成率111%,健康服务指导完成率 104%,我市 22 家机构被确定为省级 第二批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三是示范项目创建亮点纷呈。安康市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典型经验被国家卫健委、民政部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汉滨区阳光爱心护理院、汉阴县反哺堂老年公寓荣获全省医养结合十大入围案例单位;汉阴鸿济医养中心等5家机构入选省老年基金会爱心护理工程基地。市中医院高标准设置安宁疗护专用病房5间,为31名生命终末期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全力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切实减轻患者痛苦和家属负担。 

    关于您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鉴于目前国家和我省均无“老年医院”基本标准,且老年疾病临床特点与其他专业高度交叉融合,单独设立老年医院并不符合疾病分类原则,难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不得设置尚无基本 标准的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暂不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呼吁尽快建立 老龄健康服务多部门联席机制,我委也将大力支持加强老年医学 科建设,鼓励夯实老年医疗服务基础,倡导积极拓展老年医疗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老年人慢病管理、无障碍服务设施,提供针对老年人的特色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差异化医疗服务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