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继续支持石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61 | 领衔代表 | 梁鸿 | 办理部门 | 市发改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C | |
正文 |
关于继续支持石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1年4月以来,我县积极配合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工作,规划了石泉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和石泉光东山抽水蓄能电站(100万千瓦),均已列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储备项目。其中,石泉抽水蓄能电站站点位于我县城关镇五三村,距西安市直线距离约145公里,上水库位于汉江上游右岸冲沟内,将利用冲沟地形筑坝建上库,而已建成的石泉、喜河两座汉江干流水电站库区,可作为石泉抽水蓄能电站下库。加之,库区两岸山势高峻,沟壑纵横,为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陕西省“十三五”时期在我县规划建设2*66万千瓦火力发电站,用于提高陕南电网供电可靠性,增强关中火电和陕西水电互剂调峰能力,电厂送出以330KV电压接入石泉喜河-洋县330KV变电站。由于该项目已作为“飞地项目”在榆林建设,按照电网规划,石泉电源点目前已经落空。如在石泉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电网电源点落空问题,又可继续使用石泉喜河-洋县330KV变电站及电力规划通道,从而在实现规划建设预期目标的同时,极大减少工程总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经省发改委书面征求省水利厅意见,喜河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的中型水电工程,无明确的防洪任务。目前,石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初步分析报告和初步地勘已经完成,项目前期建设条件成熟。 建 议: 市发改委等部门继续支持,并协调国家部委将石泉抽水蓄能电站列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