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高标准家庭农场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54 | 领衔代表 | 朱明海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支持高标准家庭农场建设的建议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既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也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开展集约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对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但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多数家庭农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条件较差,并受农场主自身文化素养限制,导致在发展规划、市场信息、科技服务、融资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跟不上企业发展要求,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二是多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达不到市场的需求,制约了企业后续发展;三是资金和土地等要素保障不足,因为土地的特殊性质,大多数农民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的“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弃耕荒芜,也不愿轻易放弃土地,农户土地流转困难,导致家庭农场在扩大种植和经营规模时受到阻碍。同时,由于缺少金融政策支持,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不畅,单靠农场自身投资显得力不从心。 建 议: 1. 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让农户分散土地相对集中,扩大家庭农场种植和经营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增加规模效益。同时,赋予家庭农场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使家庭农场成为名副其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 加大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家庭农场的直接补贴力度,让家庭农场直接受益;二是政府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投入,扶持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对家庭农场主给予优惠政策,增强家庭农场的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 建立配套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向农场主提供各类先进的产业指导、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市场风险评估等服务,营造公平的农村市场体系。加强产中与产后服务,如运输、储藏、加工等。 4. 加大现代化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素养、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商品流通、市场经营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努力造就一批现代化的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