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 ||||||
编号 | 58 | 领衔代表 | 刘小兰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优势产业,具有投入小、见效快、风险低、效益高、惠农广的特点,是农民群众实现增收的有效途径。2023年,全市养蚕发种15万张,产茧6000吨,蚕桑丝绸产业综合产值达到35亿元,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成功实践。石泉县是汉代“鎏金铜蚕”的出土地,兴桑养蚕历史悠久,目前已形成了农、工、贸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条和产、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近几年,石泉县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蚕农”订单生产和蚕茧收购模式,建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蚕共育+蚕农”组织生产样板,实行项目资产投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镇村“自主经营+返租倒包”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增收、集体资产长期盈利,全县130个村及社区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蚕桑产业链上实现了增收。2023年全县养蚕发种8.4万张(占全市56%),产鲜茧3320吨(占全市55%),蚕桑产业总产值19亿元(占全市54%),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蚕桑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组织、管理、服务、发展蚕桑产业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建 议: 1. 将石泉县作为“村集体经济蚕桑产业发展示范县”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经验,打造石泉蚕桑产业集群发展高地。 2. 加大专项资金扶持蚕桑产业重点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力度,用于支持现代蚕桑装备研发推广、标准化养蚕室建设和设备更新,切实解决蚕桑产业前期投入大和劳动力短缺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