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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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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名称 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编号 58 领衔代表 刘小兰 办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

 

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优势产业具有投入小、见效快、风险低、效益高、惠农广的特点,是农民群众实现增收的有效途径。2023年,全市养蚕发种15万张,产茧6000吨,蚕桑丝绸产业综合产值达到35亿元,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成功实践。石泉县是汉代“鎏金铜蚕”的出土地,兴桑养蚕历史悠久,目前已形成了农、工、贸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条和产、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近几年,石泉县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蚕农”订单生产和蚕茧收购模式,建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蚕共育+蚕农”组织生产样板,实行项目资产投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镇村“自主经营+返租倒包”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增收、集体资产长期盈利,全县130个村及社区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蚕桑产业链上实现了增收。2023年全县养蚕发种8.4万张(占全市56%),产鲜茧3320吨(占全市55%),蚕桑产业总产值19亿元(占全市54%),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蚕桑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组织、管理、服务、发展蚕桑产业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议:

1. 将石泉县作为“村集体经济蚕桑产业发展示范县”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经验,打造石泉蚕桑产业集群发展高地

2. 加大专项资金扶持蚕桑产业重点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力度,用于支持现代蚕桑装备研发推广、标准化养蚕室建设和设备更新,切实解决蚕桑产业前期投入大和劳动力短缺等问题。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4〕157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次会议58

建议的复函

 

刘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支持蚕桑重点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的建议》(第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近年来,我市30余个蚕桑重点村先后推行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蚕共育+农户大蚕饲养+蚕茧收烘”的经营模式,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小蚕共育、收烘蚕茧等社会化服务实现增收盈利同时有效地促进当地蚕桑产业发展。据调查,年养蚕500张以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经济净收入超过11万元,综合经济产值均达上百万元,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强扶壮”作用明显今年以来,石泉县大力推广两段式共育三段式养蚕模式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实小蚕和中蚕的集中化饲养,开展压茬滚动多批次养蚕,把蚕农养蚕周期缩短到10-15天,快速扩大养蚕生产规模。今春蚕茧价格在29-30元每斤,每斤比去年上涨了2-3块钱,有力促进了群众增收。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4年3月20日全市蚕桑工作现场会上,我局肯定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蚕桑的生产经营模式,明确提出强化政策保障措施要各县(市、区)把蚕桑产业纳入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范围享受奖补政策,统筹整合苏陕协作、陕南突破发展、津陕协作、巩固衔接等资金,用于支持桑园建设、小中蚕共育、节本省力机具更新等奖补及蚕桑产品开发推广。积极鼓励村集体作为主体利用撂荒地大力发展蚕桑产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桑园和配套蚕室,采取股份合作社直接运营、返租倒包或者企业联营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石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当年集中资金支持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厂化养蚕示范点,可望今年9月全部建成投产。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1.调研总结全市蚕桑重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发展蚕桑产业的典型案例,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经验。计划在全市5个重点县(市、区)开展蚕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项调查,挖掘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典型案例,在全市大力宣传推广。

2.加大项目资金争取。我局将进一步准确把握中、省、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扶持蚕桑产业重点村村集体经济,支持现代蚕桑装备研发推广、标准化养蚕室建设和设备更新,切实解决蚕桑产业前期投入大和劳动力短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