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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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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办案环境的建议
名称 关于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办案环境的建议
编号 93 领衔代表 李辉忠 办理部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办案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办公用房、审判功能用房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审判大楼的迁建工作已迫在眉睫。

一、现审判大楼的基本情况

汉滨区人民法院现有审判楼系2000年动工建设,2004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1400万,占地不足2亩,建筑面积仅为5176㎡。院机关办公场所分散,办案环境简陋,既不方便群众,又不利于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的7个审判法庭因受建筑面积和设计功能制约,已无法满足目前审判工作任务,尤其在审理涉黑涉恶、非法集资等众多被告人案件时无法正常进行,只能暂借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进行审理,严重影响正常办案进程及上级法院的正常办公。二是案件卷宗档案无处存放,部分案件卷宗档案目前暂存放市中院档案室,因近年来中院案件卷宗档案增多,现亦无法接受汉滨区法院卷宗档案的存放。区法院在恒口法庭改造一间档案室,也已存满。下一步,该院案件卷宗档案存放仍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只能等待新的审判大楼启用后彻底解决案件卷宗档案的存放问题。三是现审判楼没有多功能会议室,全院干警大会,只能暂借安康日报会议室或在外临时租赁酒店会议室,严重影响办公办案质效。四是现审判楼院内停车场过于狭小,车辆停放十分拥堵,无法保证押解及执行指挥车辆的日常停放需求。五是现有的审判大楼处于汉城国际商业圈,交通十分拥堵,环境噪音大,给审判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这些问题,既严重的影响了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也因现有的审判大楼配套设施不完善,用地面积不足,且地理位置无法扩建,所以只能另选新址进行新建,以满足审判工作需求。

二、新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的概况

2021年3月12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对汉滨法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对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经对设计按照使用功能进行修改且经过专家评审之后,确定该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26.8亩,建筑面积为20594.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939.4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655.39㎡,建设内容包括审判法庭楼一栋,地上5层,地下2层;安监室1栋1层;公共厕所1栋1层,预算投资为12800万元。

该项目设计批复后,该院就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施工单位为陕建十二建,监理单位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该项目正式动工,工期为2年。2022年9月29日,该院审判法庭的建设楼主体封顶,现正在进行水暖、空调、消防、以及初步装修等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为电梯的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废水、雨水管道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已完成90%。室内地砖及吊顶的铺装工程已基本完成。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喷涂工程亦已经全部完成,窗户安装工程完成95%。室外场地回填正在进行中。按照目前的施工计划安排,只要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预计在今年年底会完成整个大楼的建设和初步装修工作,随后进行二次局部按照使用功能进行精装以及弱电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三、新审判大楼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困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2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56万元,合计为2374万元现已拨付到位。根据2019年4月22日,汉滨区区长办公会议决定,区级财政负责将现有办公楼处置并用于迁建项目配套资金。在施工的过程中,市财政局向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拨付建设资金为2390万元,到位资金总计为4764万元,仍然有8036万元的资金缺口亟待解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已拨付资金实际,即将面临因为拖欠工程款导致项目停工风险。

四、建议

鉴于该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巨大,为保证该院审判大楼能够按时建成投入使用,改善该院的办公办案环境,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建议市财政将汉滨区法院审结诉讼费及罚没款全部安排用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刘来刚
安中法函〔2024〕24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财政应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办案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汉滨法院新审判大楼项目建设概况

   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属于十二五规划中央投资项目,陕西省发改委批复建筑面积12980平方米。安康市发改委安发改投资〔2021269号批复: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8亩,总建筑面积20594.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939.4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655.39㎡,建设内容包括审判法庭楼一栋,地上5层,地下2层;安监室1栋1层;公共厕所1栋1层,预算投资为12800万元。2022年5月10日,该项目正式动工,工期为2年。2023年9月29日,该院审判法庭的建设大楼主体封顶,现正在进行水暖、空调、消防、以及初步装修等工程。预计在今年7月底完成整个大楼的建设和初步装修工作,同步正在进行信息化设计,争取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审判大楼建设资金拨付情况

    审判大楼预算总投资128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56万元,市财政拨付资金3890万元,合计626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建议办理情况   

市中院领导带队多次到汉滨法院通过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点对点”的分析研究审判大楼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市财政局公产处、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加快旧楼处置进度。与市财政局政法科、预算科沟通,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截至6月底市财政已拨付1500万元用于审判大楼建设。同时安排专人指导审判大楼信息化建设等其他工作,确保审判大楼按期完工。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是市中院牵头邀请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座谈商议现有审判大楼资产处置方式,处置后的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用于项目建设;二是经市中级法院协调安康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同意将根据汉滨法院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汉滨区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收入支持审判大楼建设。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特此复函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4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夏锡宝
安财函〔2024〕43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彭浩恒、尤晓红、单林江、何向忠代表:

提出的《关于市财政应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改善办案环境的建议》(第9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站在推进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处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对于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县区法院财务上划市级统管以来市财政局十分重视和关心汉滨法院的审判大楼建设,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据统计,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安排汉滨法院建设资金共计62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56万元;市财政局安排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其他建设资金3590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42亿元。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2024年,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从收入分析,房地产及土地市场预期尚未稳定,传统产业对税收的影响仍然较大,毛绒玩具、生态旅游等产业虽高速增长但体量较小,对税收贡献十分有限。同时,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留抵退税低基数因素不复存在,上年一次性收入较大,后续非税收入增长空间不大,这些都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支出分析,保障“三保”、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经济增长等任务依然很重,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保障仍需加强,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棚户区改造贷款及PPP项目付费支出居高不下。

您们提出“市财政将汉滨区法院审结诉讼费及罚没款全部安排用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建议是为了解决汉滨法院审判大楼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按照中省要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市财政一直支持汉滨法院审判大楼建设。2024年,共计安排1500万元用于审判大楼建设,此外还安排国家赔偿费用100万元。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汉滨区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收入支持审判大楼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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