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强幼儿托育机构管理的建议 | ||||||
编号 | 144 | 领衔代表 | 姜莉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加强幼儿托育机构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幼儿托育行业快速发展,幼儿托育机构遍地开花,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幼儿托育机构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等实际困难,还增加了就业岗位。据调查,目前我市幼儿托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资质健全的托育机构,在卫健部门进行了备案,设施完善,有专门的场地和规范化管理。第二类是只进行了工商注册,未在卫健部门备案,无消防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以照看、提供餐食为主。第三类属于“作坊式”,大多数在居民楼,未进行注册、备案、无消防设施、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托育机构的良莠不齐,造成幼儿“托育”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无证经营。据调查了解,部分托育机构仅仅只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进行了备案,大部分的婴幼托育机构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无消防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二是安全隐患大。大多数托育机构以租赁房或自建房为主,场地狭小,安全防护、消防等设施配套不完善,管理水平低,存在较大的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如无必备的消防器材等,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难于想象。三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托育从业人员专业人士较少,大多数只是简单的看护孩子,科学喂养、保健护理、智力开发等方面没有经过专业性、系统性地培训,不具备相对应的职业素养。 建议: 1.加强监管。根据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等,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加强整改,促推幼儿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健康发展。 2.加强技能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3.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建议人社部门把幼儿托育纳入技能培训范围,制定培训规划,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