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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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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
名称 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
编号 157 领衔代表 张少翠 办理部门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B
正文

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人口生育率迅速下降,人口老龄化日渐显现,人口红利急骤下滑,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日益严峻。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人类文明延续的传承者。据调查了解,我市近三年来人口出生情况是: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出生2750人、2220人、2930人,全市年均出生人口不足三万人。究其原因,首先是单身、丁克、不孕不育等现象削弱了生育基础,其次是适龄夫妇想生不敢生,住房、教育、医疗、抚养等直接成本攀升,“生的起养不起”:一是没人照看孩子,请不起保姆,抚育成本高;二是适龄夫妇的工作压力大,就业权益保障不够。如用人单位对产妇假期延长、工资发放、辞退等都存在问题;三是正常家庭的福利政策缺失的问题。

建议:

1、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出台生育补贴奖励和住房、教育、医疗、托育等减免补贴政策,鼓励适龄夫妇生育二孩、三孩。

2、保障适龄夫妇生育、陪护假期并适当延长假期,同时保障就业权益。

3、重视未就业或非正规就业家庭成员的需求,将生育保险辐射至全体育龄女性,并探索将家庭成员所承担的某些长期家庭服务(如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对0-6岁儿童的抚育等)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的可行性。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王龙军
安人社函〔2024〕300 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57 号建议的复函

张少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第 157 号) 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近几年来我市低生育率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您的建议对制定我市生育激励政策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人口是 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因素,也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变量。一直以来我市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 目标,以落实三孩政策为导向,围绕保障就业,鼓励创业,维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多方面具体问题,努力推动构建生育良好环 境。

一、当前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情况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劳动合同法》规 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法第 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别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 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针对就业市场 中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9 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强调“六个 不得”,即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求职 就业、拒绝录用,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 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 妇女录用标准,使就业性别歧视的判定更具可操作性。 当前我市执行国家产假政策规定为:98 天+60 天(合法生 育)+10 天(孕前检查)=168 天,另 15 天(难产)+15 天(每胎多生 育 1 个婴儿)。 女职工落实哺乳假政策为: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 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 2 -落实陪护假政策为: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给予男方护 理假 15 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二、工作成效 1.加强普法宣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 介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当前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 2.强化执法检查,构建社会守法环境。近年来,我市按照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女职工产假、哺乳时 间、休息休假、平等就业等劳动保护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 问题现场纠正、限时整改、跟踪落实,同时指导有条件的用人单 位设立女工休息室、哺乳室等,促进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进一步营造良好劳动用工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维护女职工 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网上网下宣传专栏、专题讲座、法律服务 等形式,组织开展内容务实、女职工参与度高的普法宣传培训活 动,进一步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 二是深入开展维权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依法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女职工的关心关爱。将国家有关女职工哺乳时 间、孕妇休息室、女职工哺乳室建设等规定纳入用人单位女职工 - 3 -- 4 - 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完善女职工产假政策和措施。 

专此答复。

感谢您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 支持,也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6 月 28 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安卫函〔2024〕138 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157 号建议的复函

张少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第1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中共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于 2023 年以市政府文 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升优生 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支持生育友好环境、 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等5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在全面落实中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配套支持措 施。

    一是实行医疗支持。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报销标准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 高 20%;对危重孕产妇(包括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按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 
     
二是增加产假时长。在省《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孩次生育产假增加15天,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可以享受每年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并明确不得纳入事假范畴。 

    三是保障职工权益。明确用人单位招录、招聘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妇女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用人单位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

    四是实行住房支持。公租房按孩子个数设定优先级;每增加1个孩子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的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两人缴存可贷额度增加20万元。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由 15000 元/年提高至 24000 元/年。

    五是实行教育支持。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学区承载能力,统筹协调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 家庭子女在同一学区或同一学校入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鼓励优先保障三孩入普惠性幼儿园。

    六是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服务机构, 在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通过补建、改建、购置、置换、 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鼓励机关企事业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 伸实施托幼一体化。到 2025 年每个县(市、区)建设1-2所公 办托育机构。

    因我市经济欠发达,生育养育奖补缺乏资金支持,综合施策推进力度仍然不够,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请予以谅解。再次感谢您对计划生育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