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 | ||||||
编号 | 157 | 领衔代表 | 张少翠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激励提高人口生育率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人口生育率迅速下降,人口老龄化日渐显现,人口红利急骤下滑,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日益严峻。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人类文明延续的传承者。据调查了解,我市近三年来人口出生情况是: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出生2750人、2220人、2930人,全市年均出生人口不足三万人。究其原因,首先是单身、丁克、不孕不育等现象削弱了生育基础,其次是适龄夫妇想生不敢生,住房、教育、医疗、抚养等直接成本攀升,“生的起养不起”:一是没人照看孩子,请不起保姆,抚育成本高;二是适龄夫妇的工作压力大,就业权益保障不够。如用人单位对产妇假期延长、工资发放、辞退等都存在问题;三是正常家庭的福利政策缺失的问题。 建议: 1、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出台生育补贴奖励和住房、教育、医疗、托育等减免补贴政策,鼓励适龄夫妇生育二孩、三孩。 2、保障适龄夫妇生育、陪护假期并适当延长假期,同时保障就业权益。 3、重视未就业或非正规就业家庭成员的需求,将生育保险辐射至全体育龄女性,并探索将家庭成员所承担的某些长期家庭服务(如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对0-6岁儿童的抚育等)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的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