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快西坝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进度的建议 | ||||||
编号 | 180 | 领衔代表 | 张文刚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国网安康分公司 | 办理状态 |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加快西坝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进度的建议
西坝棚户区改造2017年开始至今已有7个年头,道路建设缓慢直接影响片区的招商引资,片区的救生路、金川街、永安路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救生路和金川街地面电网铺设改善未到位,没有完全做到电网入地,视觉上比较凌乱,高杆耸立,阻碍道路通畅运行。二是永安路未开工建设,主要是西坝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调整不到位。康复医院土地面积20.14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按照中心城区西坝片区永安路建设规划及西坝片区土地招商需求,本次需征收康复医院土地6.81亩,征收后康复医院剩余土地13.33亩。西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为16.53亩(社区医院),康复医院剩余13.33亩土地位于其中。在征收协商过程中,康复医院提出计划按照土地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西坝片区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除康复医院剩余土地13.33亩以外,还需取得3.2亩土地使用权),要求政府尽快启动3.2亩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而3.2亩的医疗卫生用地中包括宏远房地产公司1.4亩未征收土地(宏远房地产公司总土地面积为9.52亩),按照西坝棚改项目指挥部2020年4月30日第一次会议及市政府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四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西坝片区范围内宏远地产公司土地不再进行征收。为了贯彻落实市区会议精神,确保西坝片区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变,区政府已请示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对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范围进行微调。2023年9月24日,市政府召开西坝片区规划调整会议,口头同意对西坝片区内医疗卫生用地范围进行微调(1.4亩),但需纳入整个西坝片区规划予以一次性统筹调整。目前,市政府对西坝片区医疗卫生用地范围调整没有书面明确意见,康复医院需要等医疗卫生用地范围调整明确后,将医院的后续规划建设与本次征收拆除工作同步进行,否则坚决不交付房屋拆除。康复医院房屋不拆除,永安路建设无法推进。 建 议: 1、市住建局协调国网公司加快对救生路和金川街地面电网进行改造,确保电网入地。 2、请市自然资源局对西坝片区规划统筹调整,满足招商引资的要求,促进永安路的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