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 | ||||||
编号 | 183 | 领衔代表 | 张文刚 | 办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
2012年新城办东坝片区白庙村七、八、九、十组农民土地被征收,用于东坝提防项目建设,由于当年市政府征迁资金紧张,并没有走完正式的用地报批流程,只兑付农户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失地农民的养老统筹至今无法办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满60 周岁的失地农民每月可领取 100元养老统筹金。白庙村七、八、九、十组涉及年满 60 周岁失地农民 100 余户,这是个动态数据每年有变化。新城办自2016 年至 2020 年为化解群访筹措资金向年满60 周岁的失地农民垫付了5年的养老统筹资金562500元,据测算,2021年至2023年的养老统筹资金约360000元。办事处资金紧张,长期以往已无力再继续垫付,但群众正当诉求得不到保障将会引起群访,影响政府公信力。 建 议: 1、市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补办东坝堤防用地手续,政府的项目不能是一宗违规用地。 2、将东坝堤防项目失地农民养老统纳入社保解决,将基层为维护稳定垫付养老统筹922500元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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