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马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我办职能职责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是机构编制服务保障的重点。近年来,市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工作职能,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鲜明基层导向,优化医疗机构设置,创新编制备案制管理,保障人才引进用编需求,支持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1.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党的组织机构体系,对县(市、区)19家二级且成立党委、纪委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领导职数分设,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并增设纪委书记职数。同时,还为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增设副院长职数,充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力
量,确保专心抓党建、专业抓医技、专责抓服务。指导公立医院修订章程,将党委、纪委职责写入医院章程中的内部治理体系章节,明确了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建立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工作机制,确保公立医院从“院长负责制”到“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质性转变。
2.强化编制保障。足额核定用人规模,依据政府审批的固定开放床位和医护人员配备行业标准,按照“适应需要、从严掌握、一次核定、逐步到位”的原则,累计为全市32家公立医院下达用人规模20299名。其中各县(市、区)共有公立医院26家,核定用人规模10519名;6家纳入全国“千县工程”示范单位的县级公立医院核定用人规模4785名。督导列入“组团式”帮扶的县区公立医院调增用人规模,同时强化“市管县用”,预留市级四家公立医院空编用于市级招聘人员安排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目前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用人规模均足额核定且有富余。
3.强化待遇保障。创新人事编制备案管理,着力破解公立医院编制需求大、职称评聘通道窄、专技人才引进难等问题,会同市人社、卫健部门印发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及人事编制备案实施方案,充分保障公立医院用人需求,推动编制备案人员与编内人员待遇同等对待,按照事业单位政策评聘岗位、核拨工资、缴纳社保、发放退休待遇,纳入实名制登记,有效激发了备案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全市纳入公立医院备案管理人员已达10592人。
4.强化人才保障。用足用好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政策,对符合使用条件的满超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鼓励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近三年全市引进医技人才纳入编制和备案管理1848人,其中医学硕博和副高以上职称医师175名。办理19名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入编手续,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向艰苦和偏远地区流动。加大全科医生、“三支一扶”招引力度,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本科生73名(农村定向24名)。
5.强化政策保障。积极落实市委决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协同推进“三个共同体”试点建设,创新服务发展,用足用活政策,围绕强化党的领导、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下放管理权限、实行用人自主、促进交流轮岗等出台《机构编制支持保障“三个共同体”建设十条措施》。优化乡镇卫生院布局,统筹事业编制加强基层医共体建设。协同完善县级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健康管理主体的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防线。
下一步,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将继续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优化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配置,用好用活人才编制“周转池”、人事编制备案管理、大学生村医专项编制保障等制度政策,协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