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将干燥综合征列入医保慢性病的建议 | ||||||
编号 | 13 | 领衔代表 | 张乾英 | 办理部门 |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将干燥综合征列入医保慢性病的建议
干燥综合征是一种以侵犯泪腺、唾液腺等外分泌腺为主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又称为自身免疫性外分泌腺体病。主要表现为干燥性角膜、结膜炎、口腔干燥症或伴发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其它风湿性疾病,它可累及其他系统如呼吸系、消化系、泌尿系、血液系、神经系以及肌肉、关节等造成多系统、多器官受损。本病可以单独存在,亦可出现在其他自身免疫病中,单独存在者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而继发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其他自身免疫病者为继发性干燥综合征。干燥综合征的患者当中 90 %以上为女性,发病年龄大多为 40 — 60 岁的中老年,经对万余人群的调查发现,该病患病率为0.29 %— 0.77 %。 干燥综合征患者需要终身服药来控制病情,对于一个患者,一个家庭来说,除去门诊报销部分,每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治疗该病常见的药物有糖皮质激素类和免疫抑制剂类,例如羟氯喹,甲氨蝶呤,来氟米特艾拉莫德等,上述药物同时也是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药物。然而,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已经被列为慢特病目录。 建议:将干燥综合征也列入医保慢性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