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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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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号 37 领衔代表 余代根 办理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加大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石泉县曾是鄂豫陕革命根据地和川陕革命根据地的组成部分,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七十四师、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及其游击队等都曾在这里战斗过。在革命战斗中,全县人民为创造和保卫革命根据地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郑克斗、张永成、张永林等革命英雄。解放战争后至社会主义建设和平年代,特别是“三线”铁路建设时期,石泉县又涌现了一批为国家建设牺牲的烈士。200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石泉为革命老区。

为褒扬先烈丰功伟绩,教育后人继承和发扬先烈革命精神,2016年我县多方筹资建成总面积为10万平方米革命纪念园区,分为革命烈士陵园区、革命纪念馆区、红军纪念碑亭区三大板块,有烈士墓、纪念馆、红军纪念碑、纪念广场书法碑廊、思源亭和浩然亭等设施。建成后,园区在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获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革命纪念园区爱国主义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作用,我县组织实施了红军纪念广场改造提升、革命烈士陵园道路工程等项目。但由于涉关项目资金多为自筹,而县级财力十分紧张,迫切需要市级层面予以支持和帮助。

  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石泉革命纪念园区建设项目的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签发人:曹辉
第三十七号建议
安康市退伍军人事务所关于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建设及发展,通过积极申报,2019年石泉县革命纪念园区被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为第三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每年省级给予维修改造资金30万元。2024年,市局经过实地调研,在与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积极向上争取2025年社会服务设施支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为“石泉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一是扩建600平方米烈士墓地,维修烈士墓碑220个;二是改扩建500平方米的英烈墙和革命历史题材大型浮雕3处;三是改建450平方米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1处(含英烈事迹馆等其他功能部室);四是新建80平方米公厕1处,改扩建停车场二处1600平方米;五是硬化道路450米及绿化配套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979.89万元。

截止目前已取得了石泉县本级财政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生态环境手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烈士陵园现有用地图斑范围改造提升项目用地批复,计划扩建600平方米烈士墓地和改扩建1600平方米停车场,需占用林业用地,手续正在申报办理中。另外,石泉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经发改部门申办,已纳入中央预算内社会领域社会服务类项目储备库,目前正在办理用地等前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