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将阿尔茨海默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建议 | ||||||
编号 | 42 | 领衔代表 | 禹华 | 办理部门 | 市医保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D | |
正文 |
关于将阿尔茨海默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建议
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健康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些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发病明显增高,老百姓可能不知道神经退行性疾病,但阿尔兹海默症一定很熟悉,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发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长,起病隐匿,最初的症状就是记忆力下降,健忘,与正常老化难以分辨,所以常常被忽略,等意识到异常病情往往已无法逆转。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不可逆的大脑退行性改变疾病,是导致老年人死亡第四大原因,由于此病治疗成本较高,很多家庭难以承受,往往不得不中止治疗而导致病情加重。 此病只要提前干预治疗,可大大延缓痴呆速度。但现阶段能系统和正规就医的患者非常少,低治疗率的原因是经济负担过重,目前用来治疗此病一个月药费达1500元左右,一年费用两万元左右,患者需长期服药。普通退休老人难以负担这么高的费用,不得不放弃治疗。 据了解,目前已有其他城市将此病纳入到慢病特殊门诊病种,每年患者可报销4000元-6000元。有的城市将此病纳入新增病种报销,统筹基金将支付70%,个人自付30%。 建 议:市级医保部门尽快将老年痴呆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降低老年痴呆药品药费自付比例,切实减轻患者及家属的经济负担,提高此病的就诊率和治疗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快专门医疗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对老年痴呆疾病的治疗水平,统筹安排、科学布局老年痴呆疾病医疗资源,充分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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