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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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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石泉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支持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对石泉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号 50 领衔代表 方贤超 办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加大对石泉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支持力度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2023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坚持“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力以赴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特色产业质效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融合产业发展、赋能乡村振兴”的做法及成效得到省委书记赵一德肯定批示,多项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扬。2023年9月,我县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123555”(围绕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石泉样板”目标,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大重点,紧盯五大创建任务,实施五大行动,强化五大保障)总体思路,迅速启动创建工作,并启动了总投资40.69亿元的5大类68个乡村振兴项目三年计划,力促探索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工作经验,率先在全做出示范、走在前列,目前相关工作正抓紧推进。

但由于石泉县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农业产业不大不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县级财政较为困难,拟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配套压力较大。亟需市级层面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议:

1. 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优先支持石泉县申报的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提标补短和公共文化服务等项目

2. 中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未出台任何资金支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呼吁省级层面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和帮助。

3. 市级层面协调更多的中省部门包抓石泉,同时协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结对帮扶,为石泉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4〕200号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50

建议的复函

 

方贤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石泉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面落实“七个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经我局积极争取推荐石泉县成功获得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资格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我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将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内容,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支持石泉县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石泉县编制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和规划,组织石泉县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细化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全力推动石泉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为顺利创建提供坚强支撑。

二、全力支持巩固衔接工作。积极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2024年中省市投入石泉县衔接资金1.4亿元(其中市级衔接资金倾斜支持3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00万元,增幅9.4%。大力支持结对帮扶,我市定点帮扶的中央单位共6个、省级单位共137个,其中在石泉县定点帮扶中央单位2个(武汉理工大学、河海大学)、省级单位7个(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石泉水力发电厂、陕西省药品技术审评中心、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中船重工西安东仪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结对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三、全力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两眼向上盯政策,两手向上抓争取”,通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竭尽全力支持石泉县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23年共支持石泉县中省农业项目各类资金8144.24万元。突出预制菜首位产业定位,聚焦基地、加工、仓储、冷链、营销、科技、品牌等全产业各环节,指导石泉县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2023年争取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支持石泉县净菜加工厂及配套建设项目资金,《握紧生态富硒方向盘 开启“预制菜”致富门》入选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全市预制菜基地建设供需对接座谈会在石泉召开,支持石泉县成功承办2024“食博会·预博会”。大力开展“富硒+有机”品牌提升行动,支持石泉探索农旅、桑旅、药旅等多种融合发展模式,带动蚕桑等特色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桑文旅融合发展  绘就乡村致富路》入选全省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典型案例。

四、全力支持培育做强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内育外引”相结合,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百社引领、百场示范”工程,持续加大石泉县申报认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培育力度,坚持以龙头引领推动企业集群发展,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和高素质农民位居全市前列。截至目前,石泉县已累计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15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4家、市级11家),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4家。

五、全力支持“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石泉县累计完成新改建卫生厕所767座,卫生厕所普及率91.81%。支持做好“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市级重点村创建工作,推荐5个村申报创建2023年度“千万工程”示范村、6个村申报创建2024年“千万工程”示范村。

六、全力支持乡村治理。把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重要任务,指导以石泉县书记民情三本账、“321”基层治理、“镇村一体”工作法为抓手,积极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开展农村新民风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石泉县池河镇、池河镇明星村、五爱村、饶峰镇胜利村先后获评全省、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

七、全力支持农村改革。措并举指导石泉县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推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和规范“银农直连”资金支付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集体资金规范运营。2023年,石泉15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均达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益达50万以上村16个,经营性收益达20—50万23个,经营性收益达10—20万111个,集体经济组织启用“银农直连”系统全覆盖,石泉获批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县。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力度。紧盯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关键环节,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作用,强化各项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强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向上对接,每年支持石泉创建“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5个以上。深入开展“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专项行动,持续跟踪对接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县推进项目,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积极申报第三批全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全力营造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浓厚氛围。二是大力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省级现代农业(蚕桑)产业园、蔬菜产业链(设施蔬菜)等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农业有效投资。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支持石泉做好2024年重点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奖励、设施农业、优势产业链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农业生产发展、经营主体培育提升等中央相关转移支付和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加大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旱涝保收和稳产高产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开展集体经济壮大培强行动,支持推广“镇村工作一体化”“能人兴村”经验做法,加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乡村旅游、撂荒地治理、以工代赈等项目建设力度,实施好2024年中央扶持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持石泉20个村1400万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村集体经济发展任务。规范“三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指导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提升村集体发展质效。四是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继续加大政策争取力度,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积极向上呼吁,积极对上衔接,争取中省给予更多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与组织等市级相关部门对接配合,积极协调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力量,进一步强化充实市级帮扶力量,力促石泉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