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应注意几个问题的建议 | ||||||
编号 | 72 | 领衔代表 | 余祖财 | 办理部门 | 市医保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应注意几个问题的建议
医保政策中央定调是为了居民基本医疗得到保障,最终实现“老百姓满意”“医疗机构满意”“政府满意”的目标。近年来,为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推动分级诊疗落地生根,保障90%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域内得到救治,就是解决老百姓就医“保基本”问题的有力举措。但是目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给三级医院定的付费标准高,给区(县)级定的付费标准低,导致区(县)级医院收治病人出现“收一例亏一例”现象,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导致病人流失,甚至出现推诿病人现象。这与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目标和“分级诊疗”的要求,以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是相悖的,既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浪费了医保资金。近年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逐年上涨,收缴难度大、老百姓的意见也很大。在三级医院就医花费大报销比例低,让老百姓在区(县)级及以下基层医院就医,花费少报销比例高,既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也符合“三个满意”的要求。但当前这块没有做好。 建 议: 一、医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应加强对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付费标准政策倾斜,进一步缩小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之间的付费标准等级差异,基本医疗应实现“同城同病同价”,有效推动分级诊疗落地生根。 二、目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将全市二级医院列在同一标准,不利于诊疗能力强的医院发展(诊疗能力越强越亏损),应根据县(区)级医疗机构不同发展情况和诊疗水平之间存在的差异将二级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实行差异化(不同标准系数)对待,推动县(区)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日间病种付费政策。一些可以在日间完成的病种(如包皮手术、体表包块手术、小针刀治疗、骨折内固定取除等),因门诊不能报销所以患者要求住院,收治此类病种医院均是亏损状态。制定日间病种医保报销政策既能解决患者报销问题、也能节约医院的医疗资源,更节约了医保资金。 四、提高每月特病单议占比,鼓励医院收治疑难危重病例和在一次住院中解决多系统疾病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