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解决宁陕县保护区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的建议 | ||||||
编号 | 84 | 领衔代表 | 郑伦强 | 办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C | |
正文 |
关于解决宁陕县保护区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的建议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20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关闭退出我县保护区矿业权 21个,关闭退出矿山数量据全市首位,在全省县一级数量最多。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1]25号)要求,经我县测算需要兑付保护区关闭退出矿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 5亿元。在市、县两级的大力争取下,已经给我县下拨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资金1.84286亿元,支持我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方面的困境。 由于我县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缺口巨大,县财政年总收入不足一亿元,无法筹措巨额补偿资金。部分矿山业主多次串联上访,导致我县关停退出矿业权矛盾十分突出,时刻面临信访和诉讼的双重压力。 建议: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继续向上呼吁,积极争取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在拨付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方面对我县给予倾斜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