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对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加强管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对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加强管理的建议
编号 89 领衔代表 李辉忠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市政府督查室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B
正文

关于对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加强管理的


几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区“双创”和“创文”成功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的提升改造,从美化环境、改善市民住居条件方面有了质的提升,但是在被改造后的小区后续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调研,被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物业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被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多数是安康1983年7.31水灾后建设的小区,当时,由于水灾重建和历史性“欠账”问题较多,在管理方面多数小区没有成立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没有收取物业费,住户也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习惯,现在,如果政府对老旧小区和棚户区进行了提升改造后,没有再不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规范管理,就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将有悖政府对小区改造初衷。二是物业费用收缴困难。在调研中了解到,市政府已经将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权下放给区政府,但是经费没有下放。市政府在启动小区提升改造之前,就改造后小区必须建立物业委员会进行了动员,但是业主阻力很大,部分业主认为政府对小区改造不彻底,工程质量缩水,没有强电入地,管道、电线、楼房漏水等问题没有处理好等等,普遍不意愿缴纳费用,习惯原来的不交费和无物业管理现状。 三是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安康老旧小区业主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小区改造杂物间、煤棚子,蜘蛛网电线确实没有改造彻底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但是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宣传不到位,公示时间短,群众对国家惠民政策不了解、不支持,与没有很好动员宣传密不可分。以上问题存在,亟待加强后续管理,并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成立物业管理自治组织,将好事做好。

议:

市政府应巩固国家“创文”成果,加强经费投入,创新工作思路,对安康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后的小区加强后续管理。

 

 

                                                  

 


复函
类别B

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吴大林
汉政函〔2024〕71号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加强管理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事权下划以来,我区始终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为抓手,通过创文集中整治、落实社区兜底管理,区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印发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坚持市、区、镇(办)、社区一体理念,落实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市级主管部门指导,区级部门行业监督管理,镇(办)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上下整体联动,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原则,根据老旧小区类型,因地制宜,推进社区代管、业主自制、单位代管等,以解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难题。三是坚持社区主导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社区为单位,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四是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以点带面推进中心城区32个社区组建大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时,引导32个社区申请成立物业公司负责老旧小区兜底服务,对“四办两镇”补充208名保洁公益岗,由镇办统一招录、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使用;通过招投标、议标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公司,适当收取物业费和车位租赁费用于日常管理、卫生清理和垃圾清运等服务,通过社区督促、街道检查、定期通报、财政奖励等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五是坚持社会参与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以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六是督导镇办对372个无物业小区按标准配备了消防器材;协调市城投泊车公司、汉滨供电分公司安装充电桩8763个,杜绝飞线充电和不安全用电。

感谢您对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静        电话:32316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