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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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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应加强民事审限管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法院应加强民事审限管理的建议
编号 150 领衔代表 李辉忠 办理部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骆靓 签发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类别 A
正文

关于法院应加强民事审限管理的建议

 

2017年6月27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61条分别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超审限审理案件法定审批的相关规定。

既然法律规定了严格审限,就一定有它的科学性。法律颜语称:“迟到的公正是非公正”。据调研:全市法院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能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六个月结案,市中级法院民二庭、民三庭、民一庭能严格执行审限,法律效果较好;从解决问题角度,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多次受到当事人表扬!但是少数基层法院超过审限问题也不能忽视。司法实践中,影响审限因素和问题是:一是没有严格执行法律。对于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诉争矛盾不大的案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不能任意转为普通程序。尤其是经过审批,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仍然超过审限,个别案件经代理人多次督催都不以为然。个别一审案件未经审限延期审批、也没有审限中断和司法鉴定情形,当事人等待4年零3个月都没有送达,案件长期在程序上空转,不能进入实体审判,最后当事人只能申请撤回诉讼(如:区法院2019陕0902民初2563号),执行法律太任性。二是上诉案件迟迟不转移卷。个别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一审9个月宣判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一审法院在长达3个月,迟迟不向二审法院移交案件材料,当事人多次催卷或者多次到二审法院查询,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工作量。类似一审就使用了一年时间,低效率,或者程序空转现象群众意见很大(如区法院2023陕0902民初1380号)。 三是应治理“抽屉案”、“口袋案”问题。几年来,部分基层法庭长时间存在抽屉案、口袋案问题,即收到当事人立案材料后,不正式立案、不通知缴费,人为形成监督考核“盲区”、“死角”,对外总是说“案多人少”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不是简单执法不严问题,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议:

一、全市法院应当加强审限管理,监督基层法院严格执行法律,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限。

二、改进工作方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签发人:杨康波
安中法函〔2024〕32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复函

李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法院应加强民事审限管理的建议》(第150号)的建议收悉,安康中院高度重视,安排审管办调研并核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的问题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来,安康辖区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待,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优化审判效果,审判质效持续领跑全省。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案件审理效率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上级法院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个别案件审理周期长、上诉移送时间长的问题也客观存在。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实为民司法。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将拖延立案、推诿立案、长期未结案“边清边积”、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治整改重点。截至目前,我院已下发审判管理通报13期,提醒函三份,要求相关法院对辖区内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的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切实整改,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1-5月,安康法院效率评价指标审限内结案率98.41%,民事平均结案时间26.74天,均优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确定的合理区间;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位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确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较去年同期下降4.11个百分点,审判效率持续提升。

近期,我院又安排部署了“三项整治”专项活动,要求切实整治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提升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安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以“三项整治”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研判各业务条线、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短板弱项,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深入规范司法审判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关于改进工作方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及省高院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安康法院不断加强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定期通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1-5月,安康法院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84.87%,基本实现从立案、审判人员构成、庭审、裁判、送达全流程信息公开。同时,安康法院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印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机制,全面落实《安康市人大代表听审办法》,邀请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座谈交流、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案件18件次。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自觉将立、审、执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