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解决中心城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建议 | ||||||
编号 | 196 | 领衔代表 | 罗煜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市政府督查室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解决中心城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建议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委托汉滨区对中心城市大量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有力保障了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但由于征地补偿资金保障不到位,致使部分被征地后村民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兑付,被征地群众多次到市区群体性上访,要求尽快兑付征地资金,且有越级上访苗头,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据统计,2013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共委托汉滨区征收中心城市集体土地约6490亩,尚有5700余万元征地资金未兑现到被征地村(居)民手中,导致被征地群众对此意见极大,经常到市区政府群体性上访,带来不稳定风险,严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正常推进。2023年,市财政部门也高度重视,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在筹集征地补偿资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未得到全部解决。 建 议: 市财政部门负责,市自然资源局配合,积极协调,多方筹措,尽快拨付剩余征地补偿资金,确保被征地群众征地资金得到及时兑付,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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