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康高速路段和城区部分不合理交通违法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市高速公路移动测速的设置情况
安康自2007年京昆高速宁陕段通车以来,包茂、十天、安平、平镇、安岚、宁石高速相继开通运行,市辖区高速里程达到700多公里,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出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随之而来,高速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特别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频的重要原因。为了进一步遏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高速公路交管部门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使用力度,在遏制交通违法,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目前在移动测速使用方面,全市高速公路共有8处移动测速点,固定点式安装,移动测速设备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安部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在前方500米外设有限速标志,200米外设有测速提示标志。测速设备经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并经逐级审核审批通过设立。启用前,通过报纸、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公告测速设备的设置点以及限速规定。
安平高速移动测速设备目前设置在K616+624处,限速标志设置在来车方向K617+600处,限速提箱标志设置在来车方向K617+300处。
二、关于高速出口现场处理交通违法问题
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104号)要求,为有效应对高速公路省际检查站拆除后无站可依、无站可控的局面,部局要求高速交管部门积极构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打造省界入口“监测预警”、服务区“引导检查”、出入口“拦截查缉”的“三道防线”。自2020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面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先后在省际入口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各主要服务区建设引导检查点、各主要收费站建设拦截检查阵地,有效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了现场执法效果,积极整改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现场执法公信力、震慑力和威慑力,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移动测速设置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提示力度,在先期对外提示、告知的基础上,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宣传告知力度,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安康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