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项目资金向非贫困村倾斜力度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 | ||||||
编号 | 213 | 领衔代表 | 党晓林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骆靓 | 签发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大项目资金向非贫困村倾斜力度支持 乡村振兴的建议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今年是实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战略实施第三年,当前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多环节及资金效益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资金分配缺乏明确的标准;分配存在“撒胡椒面”现象,使用绩效不高;示范村建设扶持力度大,但其他村因缺少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导致基层村与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均衡现象。 建议:合理分配项目、资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推进脱贫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村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对非贫困村的政策制度保障,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预算编制环节,从实际情况出发,通盘筹划,充分考虑必要性和轻重缓急,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加强资金分配的公正性,确保蛋糕既要做大做好,又要切好分好,惠及所有乡村,使全体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有效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逐步解决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发展不均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