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的建议》(第1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粮食种植实际情况,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建粮食种植合作社,适当考虑给予一定扶持村集体统一耕种粮食的扶持资金,并统一组建县粮食收储平台”的建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平利县制定出台的2024年富硒特色产业奖扶办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奖扶对象,富硒粮油产业扶持政策向流出耕地和撂荒地治理倾斜,同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新建粮油加工厂。为了支持富硒粮油产业的发展,我县目前培育了平利县女娲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利县长安工贸粮油有限公司两家粮油收储企业。
二、关于“积极动员号召养殖大户、企业采购县粮食收储平台粮食,将养殖产业奖补政策适当调整为粮食实物补助,减少养殖产业扶持资金补贴,解决村集体统一种植粮食的销售问题”建议。发展养殖业是解决市民“菜篮子”,种植粮食是解决百姓“米袋子”,都是“国之大者”。目前,全国粮食及饲料的采购销售都是完全市场经济。近几年,畜牧产业市场疲软、价格低迷,养殖企业处于亏损边沿。平利县不断调整畜牧业奖扶范围,调减畜牧产业奖补资金。全县畜牧业奖扶政策,由原来的猪、牛、羊、禽全面奖扶支持,调整为只对生猪产业进行适当奖补,全县生猪产业兑付的奖补资金,由2020年500万元以上,2024年调减到300万元。同时,全县富硒粮油奖补资金逐年增加,由2020年500万元调高到今年2085万元。
三、关于“根据区域、地类、坡度等情况,适当调整地力补贴标准,分类型进行补助,提高偏远地块种植积极性”建议。地力补贴属中省资金范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现是依据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并实际耕种的耕地,近两年中省政策是按照60元/亩的标准执行,市县层面无权更改,县财政困难,无配套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四、关于“鼓励撂荒地开荒复种,对自然资源局反馈图斑情况,制定3-5 年周期性治理复种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开荒及长期耕种的积极性”的建议。平利县为了加强土地流出整改治理复种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耕地流出治理成果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35号),对耕地流出治理压实工作责任、依法管理约束、适度补助激励、规范验收程序、严格考核奖惩、突出常态长效;二是印发了《平利县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24〕6号),方案中明确要持续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整改地块耕种管护工作;三是将“农事直通”核实撂荒地治理和旱改水退库项目整改纳入扶持范围;四是制定出台的2024年富硒特色产业奖扶办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奖扶对象,富硒粮油产业扶持政策向流出耕地和撂荒地治理倾斜,耕地流出和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粮油享受200元/亩补贴外,同时还享受富硒粮油相关奖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