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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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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地方性农业法规、决议、决定草案和其他议案;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和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农业法规草案,提出第一次审议的审议意见;审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并提出审议报告;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提出报告;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视察;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方面执法调研活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业和农村方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注意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