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5 14:16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这是岚皋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新任命的县卫计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在与会委员的监誓下向宪法庄严宣誓的情景。
今年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人事任免工作新机制,制定完善了《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任前进行资格审查、向常委会报告近三年履职情况、参加法律考试、现场表态发言,任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接受人大履职评议等制度,确保人大任命干部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持续性。截至目前,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的3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向宪法进行了宣誓,有效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增强了任命人员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