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2 09:11作者:王飞来源: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质效,近日,安康中院制定印发了《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审查操作规程》,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安康监狱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减刑、假释案件联席会议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假释案件调查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减刑、假释案件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考察办法》四个规范性文件。
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作出审议意见。安康中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从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进行整改落实。会后,分管副院长组织审监庭全体干警针对视察意见进行分析反思、研究制定措施,协调部署建立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就调查评估工作、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及立案审查等重点环节,与相关机关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为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办理问题织密“法网”。
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更加规范、公正、透明,从而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