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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
发布时间:2017-04-13 09:13作者:骆 靓 王庆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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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邹俊杰出席会议。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后四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到村镇、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会上,法制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并对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进行了审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布局科学、体例合理、内容成熟、可操作性强,同时针对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

邹俊杰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修改工作,要求法工委认真梳理法制委委员和各方修改意见建议,继续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和常委会审议《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准备工作。

对新一届法制委工作,邹俊杰提出要围绕地方立法,切实增强“党性意识、人民意识、法律意识、职责意识、创新意识”五种意识,扎实做好“学习法律、深入调研、认真推进和总结提升”四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立法,努力做到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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