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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四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7-01-09 15:57作者:胡晓波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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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体现国家的性质,又肩负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属于全权的、最高的、主导地位。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组织形式,是由乡镇人大代表组成的,在乡镇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从法律地位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最基层的权力机关,它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一起,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乡镇人大工作在新时期只有加强和提高,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从政治地位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组织形式,处于基层政权中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心地位。只有把乡镇人大建设好,才能确保基层群众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实现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

从实施依法治国看,乡镇人大担负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执行,担负着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工作,依法选举乡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重要职责,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联系人民群众看,乡镇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分布在各行各业,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最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最能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人大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人大职能履行好了,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人大作用发挥好了,农村基层政权基础就会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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