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8 02:06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推进法治岚皋建设,近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常委会上依法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五”普法实施与“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并依法作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指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在全县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十分必要。
《决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都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进程。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要采取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