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护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日前,紫阳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监管。
该县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县境内104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治理与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责任机制。实现全县河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共处目标。
该县主要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严格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兼任汉江紫阳段和10条主要支流的县级河长。同时设立县、镇两级河道警长制,县级河道警长由县公安局局长兼任。镇级河道警长,由辖区派出所所长或教导员兼任。明确了河长、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县纪委,组织部各自职责。建立健全了县、镇村(社区)河长制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道生态环境整治、建设和保护等主要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与此同时,该县进一步增强城镇、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道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大力营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明确了总河长、副总河长6人,县级河长12人,镇级河长85人,各村(社区)支书,村(社区)主任任本辖区内河道河长,实现责任监管网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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