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旬阳县白柳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镇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在全镇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工作的议案》。本次大会在完成各项既定议程的同时,与会代表对议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形成了《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工作的决议》。
决议认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镇聚焦民意重点、焦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厚植发展软实力,大力开展新民风建设,引导教育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并取得初步成效,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决议指出,当前我镇存在的部分社会成员大操大办、欺诈无信、忤逆不孝、好逸恶劳、自私缠闹等陈规陋习,干扰着经济社会建设,侵蚀着人民群众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判断,严重降低人民群众的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发展环境,亟待纠正和解决。大力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遏制陈规陋习,是顺应时代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和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民情民意的迫切愿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新民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决议强调,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要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传承优良民风基因,广泛吸收文明成果,赋予新民风时代内涵。要坚持问题导向、群众主体、典型引领、上下联动的原则,着力增强全镇人民对新民风建设的思想认同和行动遵循。从而实现全镇社会风气显著好转、道德素养显著提升、法纪意识显著增强,民风民俗更加文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社会道德环境公众满意度、群众生活幸福感、投资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决议要求,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新民风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夯实措施,确保新民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以说论理、以评明德、以亮树德,深入开展新民风道德评议活动,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坚持倡树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深入开展新民风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形成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认识和浓厚氛围;坚持以树立健康的家庭价值观为突破,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家风建设,以德育人、敦德教化、淳化民风,深入开展新民风文化传播活动,着力提升群众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整体提升,深入开展新民风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提升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准;坚持以诚信教育为先导,以制度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新民风诚信建设活动,引导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秩序,引导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新民风建设工作措施更加具体明确,促进新民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
决议号召,全镇人民特别是人大代表、公职人员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做新民风建设的宣传者、践行者、引领者,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扎实推进新民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