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2 15:23作者:伍昆山来源:汉阴县人大 |
自新民风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主动参与,紧紧围绕“县镇人大代表“十带头”参与支持新民风建设”活动主题,带头倡导和践行“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涵的新风尚,全力助推全县新民风建设。
今年以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汉阴县委《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汉阴县县镇人大代表“十带头”参与支持新民风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代表从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不忘代表身份;带头参与脱贫攻坚,济弱帮困,不负选民期望;带头勤劳致富,诚实劳动,不好逸恶劳;带头参与道德评议活动,不置身事外;带头尊老爱幼,和睦邻里,不虐待老弱;带头新办俭办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带头厚养薄葬,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净化社会风气,不参与打牌赌博;带头参加健康文体活动,不信邪教不参加非法组织;带头维护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家园,不乱倒垃圾十个方面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倡导和践行“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内涵,充分发挥县镇人大代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同时,要求代表要在活动中积极行使监督权,大力监督新民风的推进,自觉参加道德评议活动,对那些不听劝阻、拒不执行新民风的典型,带头批评教育,主动帮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据了解,在汉阴县人大常委会采用多种人大工作形式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同时,代表参与落实“十带头”情况,将作为代表年末履职情况登记报告的内容和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重要内容。同时把“十带头”活动作为年末代表履职登记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考察,并作为镇人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核,对于在新民风建设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按照《汉阴县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约束、退出办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