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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17:13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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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227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袁子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全年共召开2次市人代会、7次常委会会议、12次主任会议,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2次,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9项,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着眼大局,在统筹谋划、持续用力上确立新思路

常委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立足人大职能,着眼全市大局,及时确立了本届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

着眼践行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确立“四同”工作理念。常委会在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做好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的“四同”工作理念,抓重点、议大事,善作为、求实效,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政治同向就是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法治同轨就是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与“一府两院”共同推进法治安康建设;发展同力就是始终紧扣发展第一要务,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推追赶超越;与民同心就是始终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工作贴近民生、符合民意、温暖民心。

着眼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常委会依据立法法规定的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和程序,对收集的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36件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调研论证,认真分析评估,系统编制并报请市委批转了《安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7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立足市情、注重特色以及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统一,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汉江水质保护、物业管理、茶资源保护、城市规划管理等7件立法项目确定为本届立法规划项目,为协调统一、合理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着眼助推解决事关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三大监督重点。常委会围绕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目标,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确定本届任期内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生态旅游三件大事,每年分别确定一项重点议题,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等方式,着力推动解决事关安康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和长远性问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产业扶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实施和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为首要议题进行工作监督。

二、突出重点,在履职为民、推动发展上实现新作为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导开展地方立法

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颁布实施。常委会恪守立法为民,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立法。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做实做细功课,常委会会议经过第二次、第三次审议,表决通过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经20179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自20182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正式诞生。常委会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就条例的学习宣传、监管执法等强调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制条例单行本,在12.4宪法宣传日向市民广泛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常委会还按年度立法计划,对《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立法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制定《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对立法规划编制、法规提出,以及法规案的起草、审议、表决和公布等事项作出制度性安排。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法规草案都及时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向社会公开、邀请公民旁听法规案审议等途径,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将汉滨区司法局等4个单位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促进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切实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决定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支出3.65亿元,主要用于中省及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奖补资金需求。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的报告,依法批准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8.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26.7亿元, 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项目以及重大公益性项目。要求市政府适时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债务、市县区负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和债务偿还情况。

切实督促开展“七五”普法。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深入开展宪法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努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常委会还决定授予挪威友人尤约翰“安康市荣誉市民”称号。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推进经济增长。常委会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加强对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工作监督。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千方百计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下大力气发展富民产业,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并报告整改结果。在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着力推进脱贫攻坚。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领视察组,深入4个县区集中视察,组织部分代表深入6县、20多个镇实地调研,督促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业扶贫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选准选好扶贫产业项目、用足用活产业扶贫政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强化技术服务等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省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研判施策,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常委会还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各级人大监督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人大监督支持脱贫攻坚的合力。

着力推进民生改善。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常委会4名领导带领26名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代表,先后深入到市直、汉滨区、高新区等59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视察和调研,发放调查问卷1500余份,全面了解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发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着力完善中小学校布点规划、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和加快教育基础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修建农村公路与移民搬迁安置、改善当前条件与着眼长远发展、农村公路建设与日常养护管理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同步发展。依法听取了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对《安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对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中级法院严格按照“五个一律”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环境保护法等12项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工作。

着力推进意见落实。把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问效作为增强监督实效、实现发展同力的重要抓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汉江水质保护、生态旅游评议、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产业扶贫等11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了市“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改进和落实。

着力推进依法治访。常委会依法办理来信来访,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协作,加强督办,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74件次,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四)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依法规范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组织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了市长,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通过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任命,确保了省委、市委重要人事安排圆满实现,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认真落实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和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8人次。组织对1名副市长、2名局长、1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开展了履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同时反馈评议对象及市“一府两院”主要领导,不断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三、服务代表,在保障权利、发挥作用上迈出新步伐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注重拓展代表履职平台。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业务辅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办法,组织部分代表分3批到全国人大的北京、深圳培训中心接受培训,还在安康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对255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两个联系”,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1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314名市人大代表与4000余名群众建立了联系制度。安排3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3名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200余人次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激励代表进一步增强为民履职的主观能动性,新出台了评选代表“履职十佳典型”办法。印发通知倡导各位代表在推进新民风建设中身体力行、作出表率。

注重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从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以县区为单位把市人大代表分编成10个小组。组织代表以县区为单位开展集中视察或交叉视察,常委会领导同志带头到6个代表小组参加视察活动,由汉阴选举产生的市直单位部分代表自发组织到汉阴开展脱贫攻坚主题视察活动。常委会领导带头,安排27名连任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暗访拍摄制作专题片,采取不打招呼、随机实地走访的办法组织部分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并围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市场管理和环境卫生4个专题开展调研。根据代表在视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18名负责人就中心城市管理工作面对面交换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落实情况汇报,促使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较好地回应了市民关切。

注重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及时交办和督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3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筛选16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具备办结条件的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或领办,推动重点问题解决。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问卷两评价”,把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7件建议退回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经重新办理后,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评选表彰了34件优秀代表建议、14个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不断增强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感和代表的履职使命感。

常委会还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和补选了15名市人大代表。

四、求真务实,在自身建设、能力提升上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为履职尽责和提高工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责任担当。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接受市委对常委会机关的专项巡察,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针对换届后新当选常委会组成人员较多的实际,通过组织外出学习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等途径,多措并举强化履职能力培训,筑牢履职基础。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一府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摘要编发常委会会议简报,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制定出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作出了《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和宣誓办法的决定》,报请市委批转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常委会机关工作例会制度,实行月计划、周例会周点评,及时通报情况、商议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加强宣传信息建设。重视加强对常委会重大活动、特色亮点工作和基层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和安康人大新闻奖。改版升级安康人大网,开通安康人大微信公众号,在《安康日报》开设“人大履职进行时”“ 代表风采”宣传专栏,组织参评“陕西人大新闻奖”的获奖等次和数量位居全省市级人大第一名。围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加强指导县镇人大建设。召开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交流市、县区人大工作,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联动和创新发展。组织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赴江浙考察学习人大工作先进经验,采取多种方式对78名县区人大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坚持邀请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通过上下联动开展重点工作视察、调研等,密切与县区人大的联系。出台《关于推进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常委会领导同志对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联系点制度,推动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镇人大主席团规范运行、组织代表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上交流发言。镇坪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制定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的做法,受到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关注,并在省人大召开的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发言。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常委会机关氛围风清气正。把脱贫攻坚帮扶作为锤炼干部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常委会领导联县联镇联村真情帮扶,多次深入实际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常委会机关认真履行市直部门到县帮扶工作团牵头单位职责,坚持季度例会制度,加强协调,形成合力。30名科级以上干部到所包抓村与贫困群众结对交友帮扶,密切了机关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扎实抓好城区周边绿化、各项创建、综合治理、联校支教等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党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立法工作的主导能力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常委会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新部署,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提出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工作理念,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行使职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精准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的各项新举措,努力在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中展现新作为。

——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人大在立项、起草、调研、论证、评估、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主导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咨询、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的作用,拓展公众有序参与途径,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审议好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天然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两部法规草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视察和调研等手段,督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促进“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加强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积极推进市人大和指导县区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全力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生态旅游三件大事,听取和审议关于贫困村基础设施、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等工作进行视察。开展建筑法执法检查。对农村“三变”改革、群众看病就医、矿产开采中的环境保护、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县镇人大工作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的监督力度,通过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重点监督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依法做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推进干部任后监督常态化。

——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个联系”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精心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县区之间异地交叉集中视察,提升代表视察的质量和效果。把服务代表履职的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推动“一府两院”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精心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督促市推代表积极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探索创新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建立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评选表彰“十佳履职代表”,加大履职优秀代表事迹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激励代表争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勤于履职的热心人。

——在提升自身建设的水平上下功夫。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常委会的集体议事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办好安康人大网和安康人大微信公众号,讲好安康人大故事,为人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以支持督促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目标鼓舞人心,新任务光荣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追赶超越多助力,聚焦攻坚克难多鼓劲,以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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