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6 17:18作者:来源: |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万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奋力追赶超越、实现绿色崛起”新形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在锐意进取中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39人,起诉1474人,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17人,起诉643人,依法办理了韩保刚等54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国林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05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作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信访1194件次,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访。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115名,发放救助资金42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开展法制宣传42次,接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围绕全市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共同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关心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了“法治进校园”大型巡讲活动,组织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和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邀请安康电视台拍摄了《护航青春、助力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宣传片,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
继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态度,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认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专项工作,共查办职务犯罪89件17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1件116人,渎职侵权犯罪28件54人,重特大案件12件3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依法办理了市中医医院工资核算会计黄淳瀚涉嫌贪污案、陕西8.10特大交通事故有关监管单位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案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反贪、反渎办案进度、办案规模同比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省检察院对我市自侦办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加强预防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向人事管理、信贷、资质审查等领域拓展,受理社会查询26936次。依托警示教育基地、乡镇检察室等平台,结合扶贫攻坚和村委换届选举等工作开展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157场次。依法对“安康汉江大剧院项目”进行重点项目预防,与邮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邮政资源有效融合,积极应用新媒体开展预防宣传。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件,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罪89人,追诉漏犯95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3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7件次,已纠正277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84人、不起诉52人。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其中已审结的12件得到法院支持。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发出纠正违法66件次,已纠正61件次。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12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2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情形152件,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5名罪犯建议法院予以收监执行,有效预防了不安定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4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8件,法院已采纳29件。
二、扎实开展“三个助力”,在精准发力中推动工作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潜心研究措施,精准谋篇布局,确保“三个助力”真落实、真助力。
依法助力市场环境规范。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决策,依法严厉打击损害全市生态友好型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转型升级的各类犯罪。继续抓好《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批捕损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18人、起诉20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密切关注“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等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全力保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了“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2件104人。同时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局联合编撰了《预防职务犯罪 护航脱贫攻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学习教育资料》并免费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发放,该材料今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优秀作品。与扶贫部门联合组成宣讲团,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依法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侵害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为我市实现经济繁荣、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保驾护航。
依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市检察院确定从2017年开始集中3年时间全力打造全市“生态检察”品牌,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模式,一年来共批捕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犯罪1人,起诉18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件25人。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召开了推进环保执法工作座谈会,就联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关事项进行了精准对接。紫阳县检察院在该县环保局设立了全省首家检察机关派驻环保部门检察室,双方建立了更为密切有效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人,经监督案件提起公诉6人。市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等中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广泛报道。
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中政委[2017]9号文件精神,全市首批150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业务部门相继成立了120余个办案组,市县两级院领导干部主动适应改革新要求,回归检察官角色和办案一线,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6月份顺利完成中央政法委第三方调研评估组来安调研评估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工作。同时,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入额、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工作也已经全面完成,目前已按照新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分类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深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司改精神,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工作,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搜集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件,进入诉前程序76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70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48件,整改进行中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其中2件已宣判,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紫阳县检察院牵头起草的《紫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提请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试行,这在全省尚属首例,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环境。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20件,重要案件信息313条,法律文书699份。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在继续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力度同时,高度关注“两网两微一端两号”等新媒体建设,共发布检察信息4536条,由市检察院独立投资拍摄的微电影《尖锋十二时》今年多次荣获中、省奖项。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全市检察机关共举办检察开放日11次,邀请各界人士3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部署,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冻结全市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做好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等情况的摸底并造册登记,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目前,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四、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在狠抓队伍建设中实现固本强基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十九大、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保证全体检察干警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力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壮大积极向上主流思想。坚持文化育检,组织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新民风建设、道德讲堂等活动,通过教育熏陶、实践养成,凝聚共同价值追求。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共开展不同类型的检查督查和检务督察活动213次,其中市院26次。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名检察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深化政治巡视巡察,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制定整改措施19条,均已落实到位。市检察院对宁陕、平利2个县检察院进行了巡察。扎实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12个苗头性问题,通过提醒、教育、监督,已全部整改到位。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学习实践活动,邀请党校教授、院领导、业务骨干等对全体干警进行教育培训,推动业务练兵向检察监督实战能力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和司法监督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组织380名干警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和晋职培训,70余名干警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市级专题研修班。修改完善了市检察院“三项机制”的三个配套办法,激励检察干警比学赶超,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6个集体、6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完成自侦案件任务、打造“生态检察”品牌、提高人民满意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五项工作作为“五个一把手工作”,压实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院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做好全市驻所监控联网改造、驻所同步录音录像、驻所分级保护系统建设等工作。强化大数据思维,积极探索以智能语音为主的“智慧检务”应用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五、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实现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宪法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主动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重要部署,坚决把市委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一年来共向市委汇报重大案件和事件16次。
自觉接受监督评议。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70余次,认真办结交办的案件和事项3件。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保障和促进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牢固树立目标责任意识,认真完成市上部署的双创、扶贫、创文等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对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中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服务措施还不够到位。二是检察队伍中,特别是基层队伍中高素质人才匮乏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三是有的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执法保障水平亟待提高。四是检察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水平还不够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五次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追赶超越发展总纲,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保障“五新”战略实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安康建设,继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康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总体思路,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努力为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围绕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农村恶势力犯罪。围绕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三是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黑恶势力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四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益。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五是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忠诚履职思想根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读好五本书、落实五个新”学习实践活动,提升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的能力。深化“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力度,注重建立培树典型的动态机制。继续抓好“五个一把手工作”,弘扬实干精神推动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我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