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4 15:37作者:艾远照来源:镇坪县人大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深改组通过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作出新的规定。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按照2018年工作安排,组成视察组于8月下旬开展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视察。视察组通过查阅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相关资料,听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例讲解介绍,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视察组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是重要职责,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扫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盲区,补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课。要严格执行《镇坪县“一府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绩效标准》,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视察组建议,检察院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认识。二要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视察为契机,探索制定标准化、精细化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标准,以公益诉讼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力争在全市检察系统司法体制改革中做出新的成效。三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