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6 15:03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暂行办法》,近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听取了该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与会委员在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的专题工作报告后,一致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国资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中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紧扣年度目标任务,科学整合资源,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力促进了财政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同时,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使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进一步支持与配合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针对管理缺位、多头管理等问题,要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对产权不清晰的国有资产,要抓紧做好证件办理,进一步明晰产权界定。稳步将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督体系,对投入经营和收益分配的要严格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逐步消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死角。三是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摸底登记工作,发动全县上下开展全面的清查工作,摸清底子,建立规范化的台账。要强化国资局的监管职能,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好部门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