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8 15:46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
一、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常委会工作安排意见;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常委会的会议文件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在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康代表团出席省人代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审议意见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和外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及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委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做好安康代表团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次主任会议和全年6次常委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常委会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决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3、组织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督查。
4、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关于政府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等16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一府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对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评议,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执法检查,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6、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组织对拟任命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接受询问,组织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1名法院副院长、1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7、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3至5名市人大代表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所在选举单位代表评议,督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81件建议意见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结率达100%。
8、完成市上安排的“双创”、包抓贫困村建设、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9、完成全市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中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大机关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60人(不含常委会领导),其中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23名,由办公室、研究室、7个工作委员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处构成。2015年实有101人,其中:在职55人、退休29人、聘用司机11人、水电工1人、打字员1人、机关食堂2人、保洁1人、花工1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定额核定标准及人数进行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五、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安康市人大2015年初预算收入892.6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92.64万元,预算支出89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万元。
附: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