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8 17:40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
一、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常委会工作安排意见;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常委会的会议文件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在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康代表团出席省人代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审议意见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两个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和外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团体及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委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做好安康代表团参加省人代会及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2、组织对脱贫攻坚、畜牧产业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生态旅游、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汉江水质保护、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城市公交系统规划建设与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审查批准政府计划、财政、预算有关报告,并作出决议、决定。听取“一府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组织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棚户区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民生警务、律师工作、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有关方面加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4、组织开展《预算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视察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情况。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5、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对拟任命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对5至7名市“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视察并评议。
6、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督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10件建议意见。评选表彰代表优秀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7、制定《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8、对生态旅游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9、对中心城市公交系统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10、完成市上安排的脱贫攻坚、“双创”、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11、完成全市2016年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中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机关属于一个独立的部门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人大机关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23名,由办公室、研究室、7个工作委员会及机关事务管理处构成。2016年底实有人员101人,包括在职53人、退休33人。单位另使用长聘人员15人,包括司机5人、水电工1人、打字员1人、保安4人、机关食堂2人、保洁1人、花工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市人大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290598.05元,其中流动资产4033386.05元、固定资产19257212.00元(其中:房屋12061066元、车辆2631824元、办公设备及家具4564322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市人大机关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完成了市上安排的脱贫攻坚、“双创”、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年度部门中心工作的相关任务。做好了市人大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2016年市人大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并荣获创新二等奖。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市人大机关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所有收支全部纳入2016年度决算。收支用于完成2016年度机关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2016年总收入11355787.96元较上年减少668354.68元,总支出11782097.35元较上年减少607221.93元。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退休金交养老资金办发放,单位减少了退休金支出。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康市人大2016年总收入1135578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8287.96元,其他收入107,500.00元(省人大拨入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总支出1178209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510996.47元,其他资金支出271100.8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53295.45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734946.39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1248287.96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948287.96元,项目支出拨款330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65854.68元。财政拨款支出11510996.47元,其中:基本支出7984156.27元,项目支出3526840.20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05462.81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机关退休人员退休金交养老资金办发放,单位减少了退休金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2567.40元,本年未发生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年末结转结余仍为42567.40元。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人大机关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本年没有发生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安康市人大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82162.17元,年初预算500000.00元,结余预算17837.83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4210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946.17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400000.00元结余53.83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76469.00元,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使其运行维护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82216.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78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100000.00元结余17784.00元,比上年支出增长34362.00元,增加的原因是接待人天比上年增加。
2016年会议费支出1348510.00元,比上年减少110818.60元;培训费支出17418.00元,比上年减少9920.00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均未超出当年预算。
6.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安康市人大2016年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1257911.53元,比上年增加3011440.12元,其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个人交通补贴在此项目核算,属于今年新增支出项目。其中:办公费13303.80元、手续费80.05元、水电费25077.73元、邮电费221.00元、物业管理费105942.48元(用于机关绿化、保洁、门卫安全)、差旅费18248.00元、维修费8985.00元、租赁费3304.00元、公务接待费82216.00、专用材料费5780.00元、劳务费9745.00元、工会经费52077.00元、福利费19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946.17元、其他交通费678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7.30元。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完成2016年度机关各项重点及职能工作任务,完成市上安排的脱贫攻坚、“双创”、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年度部门中心工作的相关任务,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
7.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安康市人大2016年采购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用于购买一批办公家具、3套空调、7台电脑、9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及公务车辆维修均在市财政相关部门办理了协议供货单位供货手续。采购预算199001元,其中:货物131400元,服务67601元,。采购决算198641元,其中:货物131040元,服务67601元。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说明
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3526840.20元,其中:人大会议决算支出1111354元,属于召开安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发生的各项会议费用,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例会、代表视察、调研、代表活动经费2415486.20元,用于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常委会会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培训、代表活动等开支。
九、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安康市人大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一个,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一个。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107500元。属于省人大拨入省代表活动经费款。
“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0430.98元属于本机关长期聘用司机、水电工、打字员、炊事员9人工资及养老金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