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9 08:22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
2018年10月22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住建局局长 陶柏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充分肯定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截止目前,除个别问题正在整改外,多数审议意见已落实。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增强法律宣传实效问题整改情况
围绕提升建筑法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深化了全市建筑领域建筑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建筑各方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深化市、县区住建部门对建筑法的学习,使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和建设各方主体更全面、更准确的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内涵要求。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组织观看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邀请行业专家对全市1000余名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监管人员进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强化审批环节法律宣传。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现场向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配套法律文本,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增强尊法守法意识。四是不断扩大普法范围。在“全国安全月”、“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市、县区住建规划部门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地现场、重要路段书写标语、悬挂条幅和横幅,编印并发放了一批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汇编资料,有力提升了五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
二、关于强化建筑执法监管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法治原则,进一步强化建筑领域执法监管,改进服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全面落实五方建设主体责任,尤其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约束,严格把关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严格审查项目开工条件,力争项目开工条件齐备后开工建设。二是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问题。特别是对秦岭保护区内的违建问题从严惩处,全市共摸排点位797处,发现问题88处,已整改到位47处,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累计拆除违规建筑5.38万平方米。三是深入推进建筑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将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输入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在网上公布,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执法监管。通过现场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违法分包、挂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不执行安全法规等问题为重点,开展一系列专项检查和大督查活动。全市累计开展督查检查148次,受检企业527家,停工整改43起,罚款3.9万元。五是实施执法监察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执法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关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合优化审批事项。围绕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定了《安康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印发了《关于印发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程序的通知》《安康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等配套文件。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社会投资类工程项目银行出具资金证明等材料,清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等“搭便车”事项,对审批事项提出时限压缩指标,确定合理审批时限,为项目建设节约时间和成本。截止目前,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申请要件个数由简化前的145件减少至88个,办理时限由简化前的442个工作日减少至18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申请要件个数由简化前的143件减少至86个,办理时限由简化前的392个工作日减少至159个工作日。在全省上半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中,我市办理施工许可排名第二。
(二)加强造价信息管理。针对人大代表反映“建材信息采集不及时、对市场反映不灵敏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安康材料价格信息已在“广联达建材信息网”上实现全国共享,服务于广大企业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切实依法维护施工企业、业主单位和政府投资的合法权益。
(三)统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依托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完善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健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查询平台;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加快建立施工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在线监控和巡查,增强监管效能,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提速、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护、建筑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建筑产业实力持续增强。
(四)强化住建部门队伍建设。针对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监管工作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我们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调剂充实监管力量,引进满足工作需要的装配式建筑、结构、市政、人防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及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监管水平。